2018年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天津市场销售 招标公告
2018年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天津市场销售 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18年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天津市场销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成交结果无效)。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天津市场销售项目
2.项目编号:TJDH-ZC-********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2018年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天津市场销售项目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装修装饰 | 1、在天津市内菜市场、餐饮企业、超市、商业综合体、电商企业建立20家东三县特色农产品专区或专柜;在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3—5个销售专区;在津南区、西青区、宝坻区分别设立1家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店。 2、由援疆资金对所选定的和田农产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及和田特色农产品示范店进行统一装修装饰,组织引导我地区12-15家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入驻选定市场开展销售业务。 3、展柜、地柜均需采用E1级环保复合板,墙面软装、门头、户外灯箱等均需根据实地测量制作,使用期限不低于2年,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并尽量高于国家标准。 | 64.0 |
三、项目预算
6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根据财库[2007]119号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展览展示服务等内容。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授权代理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所配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中选后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选单位一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的书面承诺书(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
4.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5.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
6.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602室)获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3)磋商文件为电子版,请供应商自带U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8-22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8-22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14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先生
2.联系电话:***-******** 176*****80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商务局
2.采购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友谊路5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老师:139*****70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北侧创智东园2号楼60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76*****80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商务局机关、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德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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