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宿舍电采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食堂、宿舍电采暖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食堂、宿舍电采暖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LJGCTP2018-031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受采购人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食堂、宿舍电采暖工程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食堂、宿舍电采暖工程项目(第二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4工程地点:龙江县
1.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经落实
1.6计划投资:222763.85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 标段名称 预算(元)
1 七棵树镇中心学校食堂及宿舍电采暖工程(第二次) 222763.85

1.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9计划竣工日期: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完工
1.10其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的5%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评定);
2.2.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养老证明为开标截止月之前6个月,不含开标月份,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若提供职称证时,现场提供本企业养老证明,养老证明为开标截止月之前6个月,不含开标月份,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小班子必须是相关专业且证企相符)
2.3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
2.3.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代表响应的提供);
2.3.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3.6承诺(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7业绩:投标企业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工程项目业绩,包括: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3.8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年两年审计报告。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谈判报名
3.1本项目取消报名程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下载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10:00;
地点: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41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贰仟叁佰元整
6.2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汇出,要以支票、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汇入到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
6.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节假日除外)到达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以进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因任何原因造成保证金延迟到账,后果自负)。供应商无须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6.4、供应商汇款时,必须标明所投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及联系人电话,填写不完整视为没有按规定提交保证金;
6.5、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到响应文件里。
6.6、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签到时单独递交一份汇款凭证复印件, 并标明汇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项目编号、标段、财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此件作为退还保证金依据。供应商无须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
6.7、供应商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8、供应商存入谈判保证金后,如果想放弃本次谈判活动,供应商应填写统一格式的《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15:30之前,发至邮箱:jyzxzhs@163.com。如不及时发送《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将按照《龙江县诚信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暂停其参加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资格,并扣留其谈判保证金。
统一格式的《放弃递交投标文件函》在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ljxggzyjy.org.cn—资料下载)。
6.9、谈判工作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按供应商原汇出账户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6.10、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名称: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龙江支行
帐号:****************6
财务室电话:*******

采购人:龙江县七棵树中心学校
联系人: 刘立英
联系电话:131*****089
集中采购代理: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 刘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

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采暖 宿舍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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