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国人寿大厦室内二次装修项目设计(三次招标)

厦门中国人寿大厦室内二次装修项目设计(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的编号为长实设招[2018]03号(三次)的厦门中国人寿大厦室内二次装修项目设计(三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厦门中国人寿大厦室内二次装修项目设计(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6号厦门中国人寿大厦;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二次装修部分总建筑面积17112.8㎡,装修范围为厦门中国人寿大厦的6层至30层,其中6层、17层、29层、30层的全层范畴、其他楼层的部分公共区间范畴;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7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83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装修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设计、固定家具、活动家具、室内标识与陈列,以及采暖、通风、空调专业、给水、排水专业、强电专业、消防专业(含消防监督部门设计合格意见书的报备和取得)、机房工程、弱电线槽/桥架、配线间位置大小、机电、线槽/桥架 专业工程,包括各专业材料技术规范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4个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第①或第②项资质条件:①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应具备 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1 项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 年内(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单项合同装修设计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及工程费用限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的办公楼内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上述装修设计面积及装修工程费用限额等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并经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11日至20188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截止时间为:2018年8 月27日 09 时 00 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9月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 上发布。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83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19.1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21层,邮编:361000 ;

电话: 0592-329 9508 传真: / ;

联系人: 李虎威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39号,邮编:361006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魏勇贵。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梧村支行 ;

帐户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帐 号: ****************9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室内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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