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辽宁省沈抚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5:37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8:30至2018年08月17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00至2018年08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加楼招标办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加楼招标办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辉
项目联系电话***-********-82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 E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柏依松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文辉***-********-83
附件:
附件1沈抚软件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沈抚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HZB0337-2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辉

项目联系电话:***-********-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沈抚新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 E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柏依松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文辉***-********-83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宁省沈抚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软件开发(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营业范围内包含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8:30至2018年08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00至2018年08月20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加楼招标办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加楼招标办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文辉

项目联系电话:***-********-8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作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需要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开发 服务平台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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