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招标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09-00636号信息--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对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网上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网上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c)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入库的供应商;
(d) 投标人必须为打印机的最终制造厂商。
(e) 投标人必须获得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适应本次网上投标)。
(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shcg09-00441
招标项目: 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采购
项目内容及要求: 2010年第一期激光打印机公开招标、协议供货采购
项目需求表:详见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的上海市范围内任何地点
2、凡愿参加网上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9)年(12)月(16 ) 日起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404室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开通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所有网上投标书应当于(2010)年(1)月(7 )日(上午10:00)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网上投标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网上投标书恕不接受。
4、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制造厂商提交的其他书面投标文件以及(零)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或汇票)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下列开标地点,直接交付招标人。迟到送达的恕不接受。
5、开标定于(2010)年(1)月(7 )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
6、以上详情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中心网 上查询。
招标人: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
传真:********
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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