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门文华东方酒店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前门文华东方酒店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北京前门文华东方酒店项目标识标牌采购
2、招标人:北京天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莫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标识标牌供应及安装
5、投资金额: 170万元
6、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含)以上,是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的标识标牌制造商,资本运作良好,无信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全产业链的生产条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
(5)投标企业从事本行业经营至少5年(含)以上;
(6)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
(7)2014年1月1日—2018年7月30日应至少有5个(含)以上单个合同额100万(含)以上的为四季、丽兹卡尔顿,柏悦等国际品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的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同类业绩。
7、报名提供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报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报名代表,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
(2)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为四季、丽兹卡尔顿,柏悦等国际品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的合同复印件,要求5份(含)以上,单个合同额人民币100万(含)以上,要求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
(4)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复印件;
(5)提供2018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6)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全产业链的生产条件的承诺(格式自行编制);
(8)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格式自行编制)。
上述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需要加盖公章。以上所有报名提供资料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同步审查。
8、报名期限及地点: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4日(9时至15时),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瑞辰国际中心602室报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
12、购买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13、购买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13号瑞辰国际中心602室。
14、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1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祥宁 ********-***
备注:当参与投标报名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5家)时,招标人有权力将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由资格预审调整为资格后审。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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