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招标公告

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招标公告

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
2009年12月15日
招标编号:闽昇[2009]施069号
开标时间:2010-01-1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罗源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昇[2009]施06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 已由 罗源县发展计划局文件以罗计基【2009】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罗源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罗源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罗源湾松山垦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3200万元,道路全长3023米,宽度30米,其中:道路路面机动车道采用水泥砼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664火烧板铺设,全线设雨污水管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人行道部分由招标人另行确定开工时间,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岐后村至火车站(K1+100-K3+023)段道路主车道施工应在120日历天内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担过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12月16日至2009 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罗源县凤山镇司街22号6层)(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1月11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源县凤山镇司街22号6层)或开标前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罗源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地址:罗源湾开发区;
电话:****-********; 联系人: 尤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罗源县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 ****************1;
帐 号: ****************14858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罗源湾新城一期(铝产业加工园)岐鹤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司街22号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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