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

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8-420
(二)项目名称: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5万元整,超过此金额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8-420

(2)项目包名称: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经费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环境监测

(5)数量/服务期/工期:一项

(6)简要技术要求:江汉区环保局18年监督性监测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全过程。

(8)质保期:/(天/月/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⒈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⒉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18年4.5.6)月份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预审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磋商文件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参加报名。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2016、2017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纳税证明: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前(不含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税收凭据,税收缴纳凭据的形式: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应提供报税截图证明其依法免税;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前(不含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资格预审审查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的形式: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资质证书;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

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 午9: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 午9 :30时止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2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 12 号

联系 人:万惠君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 郑拓王锴 梁晓玉电 话(传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61号
联系人:苏兵电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监督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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