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清丰县安康社区建设项目经理部物资(集装箱活动房)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清丰县安康社区建设项目经理部物资(集装箱活动房)采购招标公告
物资(集装箱活动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BGW-HNQFQ-2018-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丰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清丰县安康社区建设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项目概况:清丰县安康社区建设项目位于清丰县安康路以北、幸福大道以东、晓月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约558亩,总建筑面积约97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2万㎡,包含住宅楼、综合服务楼、幼儿园、公厕、10KVA开闭所等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5万㎡,包含地下车库、地下储藏室、人防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安置区红线以内配套道路、配电(强、弱)、大门、围墙、绿化景观、污雨水管网、供水、供暖、供气等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4.6 投标人需在(index.html)进行注册。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前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1日,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清丰安康社区建设项目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递交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上午10时。
7.2递交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清丰安康社区建设项目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index.html)公开发布。
9.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清丰安康社区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联系人:张少鹏(技术) 刘延席(商务)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草房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1号楼
联系人:康雪芳 王召华
监督电话:***-********
2018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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