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警用装备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GPC-[2009]205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数量:3项
(五)采购内容: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
交付使用期
一
防暴水炮车1辆
¥230万元
合同签订后200天内
二
刑事勘查车1辆
¥165万元
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三
背散射X光装备车1辆(X光机由采购人提供)
¥60万元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
(六)用途:安全保卫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注: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子包进行投标。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子包一、子包三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非进口产品和本国服务的供应商(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子包二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子包二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三)子包一、子包二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子包三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四)必须是所投车辆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交经销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供货确认函。
(五)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4日(办公时间内)
(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
1.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 [2009]205工本费”
2. 登录采购中心网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加密文件,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单传真至(020)********-***工作人员收,再致电***-********向工作人员索取密码(现场报名购买的可直接现场索取密码)。
(五)采购中心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无论何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须准确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五、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答疑会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上午10:30
(二)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三)如有答疑会纪要文件请于2009年12月22日后在本中心网站下载。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邮编:510175
网址: http://www.gzgp.org/[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和招标结果公告都发布在网上,请留意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020) ******** 王小姐 传真:(020)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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