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汨财采计【2018】0369,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YY-XMZB-0673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18】0369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8-YY-XMZB-067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整包 |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 回用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3299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质量标准:确保受监项目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其它事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 1.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材料产业园)1万吨/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服务; 2.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 1.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90日历天; 2.项目现场: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具体为湄江路以东、湄江河以西、南靠立德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付款方式:合同中明确; 4.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以上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1*****779
地址:岳阳市汨罗市107国道东侧汨罗工业园区管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
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4 |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 ||
5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6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 ||
7 | 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8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
9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10 | 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以上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
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采购单位名称):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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