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招标公告
“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招标公告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1 | “食安山东”品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30.000000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