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卫生监督所关于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监督所关于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卫生监督所
二、单一来源编号:QZGZ*******DY
三、采购项目名称: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目 | 1 | 项 | 36 | 我区3家设计日供水量千吨以上的水厂建立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将监测点联网至浙江省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省平台在线实时监测。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按照《浙江省“智慧卫监”建设指导意见》(浙卫监所〔2017〕41号)的要求,全省所有县(市、区)须在2020年完成区域内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点的建设。衢江区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卫生监督所2018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该项目要求在我区3家设计日供水量千吨以上的水厂建立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将监测点联网至浙江省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实现省平台在线实时监测;省卫生监督所将在此系统平台上实现日常的数据展示、分析、报警。 “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均要求采用数字化采集传输方式”,并且要求“除能够采集仪器的测量值外,还能采集,传输,显示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如仪器电压,电流,校正增益,吸光度,斜率等设备支持的详细指标。”
目前我省饮用水在线监测系统均由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现全省11个地级市的在线监测点现场监测仪表和配套数据上传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且该公司已经在浙江省250多个监测点的成功案例。
鉴于仅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具备上述项目要求的唯一性、一致性,特申请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拱墅区万达商业中心D幢1005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名称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郑群 | 副所长 | 衢州市卫生监督所 |
2 | 纪璧华 | 高级 | 衢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
3 | 陈水方 | 高级 | 衢州市公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8年8月10日在衢州广泽企业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就衢江区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专家审阅业主申请材料后,一致形成以下意见:
据资料显示,浙江省水质在线监测平台的搭建及设备集成均由北京安恒测试技术公司承担;全省11个地级市的在线监测点现场监测仪表和配套数据上传的工作也由该公司完成。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安恒测试技术公司同隶属于安恒集团,自2017年1月起,浙江省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由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鉴于全省11个地级市的在线监测点现场监测仪表和配套数据上传的工作均由北京安恒测试技术公司承担完成,且自2017年1月起,浙江省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由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 (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杭州泓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十、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卫生监督所
详见地址:衢江区香元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缪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广泽企业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传真:****-*******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迹大道198号东城华庭424室。
3.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
附件信息: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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