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长安硒茶小镇建设,切实提升景区旅游服务接待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奖扶办法。
一、适用范围
1.长安镇洪福茶山(茶山大门至山顶)。
2.长安茶城(特指长安仿唐街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的仿古建筑)。
3.长安镇石牛河东岸(特指石牛河东岸统一规划建设的徽派大院)。
二、业态要求和名额限制
1.茶乡民宿(暂定茶城范围内3家、水街范围内2家)。
2.乡村客栈(暂定茶城范围内2家、水街范围内1家)。
3.休闲茶馆(暂定茶城或水街范围内2家)。
4.特色茶楼(暂定茶城范围内1家)。
5.主题餐厅(暂定茶山范围内1家、水街范围内2家)。
6.乡村酒吧(暂定茶城或水街范围内1家)。
三、项目建设标准要求
(一)建设标准
1.茶乡民宿: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同时满足吃、住要求,住宿接待能力达到3个房间以上,就餐服务最低可同时接待2桌客人。
2.乡村客栈:主要以住宿为主,经营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接待能力达到10个房间以上,同时可提供简餐服务。
3.休闲茶馆:多功能的饮茶场所,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可售卖茶叶,可销售当地特产,可提供棋牌娱乐服务,设雅间2个以上、卡座大厅1处,最低接待能力达到可同时容纳30人的旅行团饮茶休息。
4.特色茶楼:多功能的休闲娱乐场所,经营面积达8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品茶、餐饮、娱乐等服务,需设立单独的演艺场所,最低接待能力为可同时满足50人以上的旅行团就餐及娱乐需求。
5.主题餐厅:优先支持建设茶文化主题餐厅,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以提供茶主题餐饮服务为主,需有以绿茶或绞股蓝茶为主题的茶点、茶宴,最低接待能力不得低于同时接待10桌客人就餐。重点支持建设特色餐厅,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以提供餐饮服务为主,最低接待能力为可同时满足50人以上的就餐需求。
6.乡村酒吧:主要以提供酒精类饮料或其他甜品、简餐服务为主的消费场所,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需满足游客阅览、休憩、娱乐的需求。最低接待能力为可同时接待30人次以上。
(二)从业资格
1.经营的服务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下列证明:
①工商营业执照;
②卫生许可证;
③餐饮服务许可证;
④其他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
(三)环境条件
1.经营场所内无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现象,无乱建、乱堆、乱放及焚烧垃圾现象。
2.经营项目不能造成空气及噪声污染,不得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3.经营场所外装修风格必须符合建筑所在地的整体建筑风格,内装风格要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艺术气息,内装规划须经长安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安全条件
1.建筑结构坚固,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2.娱乐设施完好、安全可靠,大型游客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3.供电系统保护装置和电气设备完好、安全。
4.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在经营场地醒目位置放置灭火器,从业人员能熟练使用。
5.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应符合安全规定。
6.经营场所内常备应急非处方药品。
(五)卫生条件
1.餐饮场所卫生应符合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水冲式公厕男女分设,环境整洁,无异味。
2.住宿场所干净卫生,客房通风、有独立卫生间及洗浴设备、照明良好并有应急照明设备。提供的饮用水、食(饮)器具消毒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垃圾要分类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
(六)服务管理
1.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专职服务人员2人以上。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3.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行为规范,提供规范性服务,从业人员应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和上岗技能培训证后方可上岗;服务热情周到,接待人员应佩戴标志,注意仪容仪表,使用礼貌用语。
4.用音像、图片、文字等方式展示和介绍平利风光、历史传说、风土人情。通互联网,有免费wifi。
5.代售具有我县民俗文化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民间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6.住宿及商品销售应明示服务项目并明码标价,计量器具应准确可靠。餐饮服务需提供印制精美、明码标价的菜谱。
(七)特色餐饮
1.以本地食材为主,能提供8种以上乡村特色风味的菜肴,至少有2至3道特色招牌菜(鼓励开发富硒茶宴)。
2.食品原料蔬菜、肉类就近使用周边农户种养的有机生态农产品。
3.食品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八)社会效益
1.解决就业5人(含服务、后厨人员)以上。
2.通过安置就业或长期购买食材,带动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五、奖扶政策
1.对达到以上建设标准的经营业主,经营项目正式营业后,长安镇人民政府给予10-20万元的奖补政策。
2.奖补政策分两期兑现,即:正式营业一个月内兑现奖补政策的一半金额,正常营业满一年后兑现奖补政策余下金额。
3.领取本次奖励补助的经营户,不得再重复申请县文广旅游局关于经营项目方面的奖励及补助政策。
4.已享受过县文广旅游局验收补助的经营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次奖补政策。
六、奖补标准
1.茶乡民宿: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民宿给予1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2.乡村客栈: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客栈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3.休闲茶馆: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茶馆给予1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4.特色茶楼: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茶楼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5.主题餐厅:对达到建设标准的茶文化主题餐厅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其他餐厅给予1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6.乡村酒吧: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乡村酒吧给予20万元/户的奖补政策。
七、报名条件
1.有意向且有经营能力的业主,自本办法发布后,可向长安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办公室)报名,选定经营项目后,签订《招商协议》,协议签定后15日内递交详细经营方案及装修设计效果图,4个月内完成内外装修,6个月内开张营业。
2.经营方案及装修设计方案经长安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文广旅游局审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验收程序
1.达到建设标准并正式营业的业主,可向长安镇人民政府(特色小镇建设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2.特色小镇建设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初验,按照验收细则对业主提出整改意见。
3.业主根据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由长安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文广旅游局组织正式验收。
4.正式验收通过后,在“平利县政府网”和“今长安”微信平台公示5天。
5.公示期间无异议、无举报的,由长安镇政府组织兑付奖补资金。
九、其他事项
经营业主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
1.游客投诉有欺诈消费、强买强卖等行为,经查属实的。
2.发生食品、消防及其他安全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长安镇特色小镇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利县文广旅游局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1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