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吕梁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ZBZCLL1830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额度(元) | 内容 | 备注 |
1 | 吕梁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范围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到货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质保期:一年。
4.送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所投产品需具备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非法人代表携带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报价人纳税凭证、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
4.(NOX分析仪、SO2分析仪、CO分析仪、O3分析仪器、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认证证书;
5.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复印件壹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恒瑞路39号(七里滩美特好背后西50米)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13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158*****251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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