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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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HTC-HW-2018-0416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招标内容:会议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及技术要求 | 交付使用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采购人需求 | 30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6万元,已落实。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30天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公告期限: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16时止。
七、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到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8 月 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58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451—********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18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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