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昌吉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昌吉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市人民医院,计划投资3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昌吉市
3、项目概况:原有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土建改造,采用单过硫酸氢钾和MBI膜处理工艺,改造后,日处理污水500m3/d污水排放达标。
4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9月10日开工,2018年11月23日竣工,总工期75天(日历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报名:
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10日10:00时-2018年8月14日20: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年相关业绩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707室)报名。(上述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并装订成册)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10:00时至2018年8月14日23:59时),投标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标段名称(XXXX投标保证金)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 ****************3028 行号:********0010
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谦 电话:135*****57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晓 电话:****-*******/1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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