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中标物资(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及安装)招标公告

已中标物资(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及安装)招标公告

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中标项目物资采购(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受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中标项目物资采购(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采购及安装)”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中标项目物资采购(配电装置室建设原材料采购及安装)

3、采购内容:清水工业园北11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室及伊犁南台子(阿拉木)11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室所需钢构件、内外墙板及门窗等辅助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水工业园北11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室所需钢构件、内外墙板及门窗等辅助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伊犁南台子(阿拉木)110千伏变电站配电装置室所需钢构件、内外墙板及门窗等辅助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有建筑材料,钢材,钢结构、彩钢,等金属制品的制作或销售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4)近三年内无不良供货记录,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投标人若为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并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原件。厂家需携带近3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厂家对经销商的产品经营、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原件,并提供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原件。供应商需携带近3年类似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原件)。

3、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叁套并加盖生产商及经销商鲜章(公章),原件携带齐全备查(以上证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4、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供应商报名资料中关于招标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节假日休息)。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3楼313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文件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宏晟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57*****17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阳

联系电话:****-******* 186*****1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原材料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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