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年路灯易损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全年路灯易损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同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2018年全年路灯易损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8年全年路灯易损配件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DZC-18036;
2.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1,334,030.00元);
2.4采购内容:路灯易损配件(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货并提供安装所需的技术支持;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的审计报告即可。
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01月至今)至少三项类似项目业绩,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获取招标文件;
4.2公告期限: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5
邮政编码:150001
邮箱:ydzbbjg@163.com
2018年0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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