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项目部、祥和佳苑项目部室外给排水材料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项目部、祥和佳苑项目部室外给排水材料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室外给排水材料)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RUCG-02W-2018-828】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祥和佳苑】项目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二O一八年八月
目 录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3">1. 招标条件 2
********4">2. 招标依据 2
********5">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6">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7">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3
********8">6.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9">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3
********0">8.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1">9. 现场勘察 4
********2">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4
********3">附表1: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5
********4">附表2:投标申请表 7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7">1. 总则 12
********8">1.1 项目概况 12
********9">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2
********0">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2
********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2">1.5 语言文字 13
********3">1.6 计量单位 13
********4">1.7 费用承担 13
********5">1.8 保密 13
********6">1.9 投标预备会 13
********7">1.10 分包、转包 13
********8">1.11 偏离 13
********9">2. 招标文件 13
********0">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1">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3">3. 投标文件 14
********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5">3.2 投标报价 15
********6">3.3 投标有效期 15
********7">3.4 投标保证金 15
********8">3.5 资格审查资料 16
********9">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0">4. 投标 17
********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
********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3">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4">5. 开标 18
********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
********6">5.2 开标程序 18
********7">6. 评标 19
********8">6.1 评标委员会 19
********9">6.2 评标原则 19
********0">6.3 评标 19
********1">6.4 确定备选供应商 19
********2">7. 合同授予 20
********3">7.1 定标方式 20
********4">7.2 评标结果公示 20
********5">7.3 中标通知 20
********6">7.4 履约保证金 20
********7">7.5 签订合同 20
********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9">8.1 重新招标 21
********0">8.2 不再招标 21
********1">9. 纪律和监督 21
********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1
********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1
********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1
********5">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1
********6">9.5 投诉 22
********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8">附件一:开标记录签认表 23
********9">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4
********0">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5
********1">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6
********2">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7
********3">附件六:确认通知 28
********4">附件七: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29
********5">附件八: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30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7">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8">1. 评标方法 34
********9">2. 评标委员会 34
********0">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4
********1">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38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3">附件1:环境保护协议书 14
********4">附件2:履约担保 15
********5">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16
********6">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18
********7">1. 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9
********8">2.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9
********9">3. 合同交货计划 19
********0">4.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9
********1">5. 验收要求 19
********3">6. 质量保证期 19
********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5">目录 22
********6">1. 投标函 23
********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
********8">3. 授权委托书 25
********9">4. 投标保函 26
********0">5. 资格审查资料 27
********1">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7
********2">5.2 生产能力证明 27
********3">5.3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28
********4">5.4 近年财务状况表 28
********5">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29
********6">5.6 信用与履约证明 30
********7">5.7 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30
********8">5.8 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30
********9">6. 投标报价资料 31
********0">6.1 投标报价表 31
********1">6.2 物资描述表 32
********2">6.3 投标单价分析表 33
********3">7. 投标人资格声明 34
********4">7.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资格声明 34
********5">7.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资格声明 36
********6">7.3 生产商(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38
********7">8. 生产组织供应方案 39
********8">9.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41
********9">10. 投标偏离表 42
********0">11.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43
********1">12. 保廉合同 44
********2">13. 其他材料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项目经理部物资【室外给排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W-2018-8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统建房项目部】已由【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宁县卫计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项目部、祥和佳苑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室外给排水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威宁县人民医院:本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乌撒大道,总建筑面积128600㎡,占地面积109000㎡,结构形式为现浇框架结构。其中建筑结构为地下一层,地上4/5/11层,地下面积24000㎡,地上面积86600㎡】。
【祥和佳苑:本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阳光大道,总建筑面积为86840.29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为82496.6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3893.6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工程。建房788套。】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 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2】日~【2018】年【8】月【17】日,每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乌撒大道旁中铁城建威宁人民医院项目部会议室】(地点)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18年8月28日【8】时【30】分】。
7.2 递交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乌撒大道旁中铁城建威宁人民医院项目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公开发布。
9.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草海镇乌撒大道旁】
联系人:【宋伟民】
电 话:【139*****560】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监督电话: 【***-********】
【2018】年【8】月【10】日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①人民医院项目部室外给排水材料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交货 | 备注 |
1 | JPSCL | 污水 检查井 | 玻璃钢材质, | m | 200 | /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乌江源大道棚户区改造扶贫统建点工程项目经理部 | 贵州威宁县 | |
2 | JPSCL | 雨水 检查井 | 玻璃钢材质, | m | 268 | ||||
3 | JPSCL | HDPE | De315, 环刚度SP8, 配胶圈 | m | 1650 | ||||
4 | JPSCL | HDPE | De400, 环刚度SP8, 配胶圈 | m | 2100 | ||||
5 | JPSCL | HDPE | De500, 环刚度SP8, 配胶圈 | m | 552 | ||||
6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配胶圈, | t | 27.94 | ||||
7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200, 配胶圈, | t | 57.02 | ||||
8 | JPSCL | 倒流防止器 | 不锈钢,DE200, | 个 | 2 | ||||
9 | JPSCL | 倒流防止器 | 不锈钢,DE160, | 个 | 1 | ||||
10 | JPSCL | 闸阀 | 不锈钢,DE200, | 个 | 5 | ||||
11 | JPSCL | 闸阀 | 不锈钢,DE160, | 个 | 19 | ||||
12 | JPSCL | 冷水表 | DE16 | 个 | 1 | ||||
13 | JPSCL | 冷水表 | DE200 | 个 | 2 | ||||
14 | JPSCL | 轻型 | 带防坠网, Φ700 | 个 | 234 | ||||
15 | JPSCL | 重型 | 双层, 带防坠网, | 个 | 20 | ||||
16 | JPSCL | 方形 | 800*800 | 个 | 9 | ||||
17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6 | ||||
18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8 | ||||
19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1 | ||||
20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1 | ||||
21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10 | ||||
22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11 | ||||
23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2 | ||||
24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 | 个 | 4 | ||||
25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150, | 个 | 3 | ||||
26 | JPSCL | 球墨铸铁 | DN150×150, | 个 | 1 | ||||
27 | JPSCL | 不锈钢 伸缩节 | DN200, | 个 | 5 | ||||
28 | JPSCL | 不锈钢 伸缩节 | DN150, | 个 | 19 | ||||
29 | JPSCL | 不锈钢螺栓 | M16×80, 配平垫2个 | 套 | 150 | ||||
30 | JPSCL | 不锈钢螺栓 | M16×90, 配平垫2个 | 套 | 150 | ||||
31 | JPSCL | 石墨双缠绕 | DN150 | 个 | 20 | ||||
32 | JPSCL | 钢筋混凝土管 | φ400 | m | 80 |
②祥和佳苑项目部室外给排水材料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交货 | 备注 |
单位 | 售价(元) | 名称 | 地点 | ||||||
1 | JPSCL | PE100级 | DN150, | m | 468 | /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名医院项目经理部 | 贵州威宁县 | |
2 | JPSCL | PE100级 | DN100, | m | 282 | ||||
3 | JPSCL | PE100级 | DN80,压力等级1.25MPa | m | 330 | ||||
4 | JPSCL | PE100级 | DN65,压力等级1.25MPa | m | 354 | ||||
5 | JPSCL | PE100级 | DN50,压力等级1.25MPa | m | 318 | ||||
6 | JPSCL | UPVC | DN1000,环刚度SP8, | m | 174 | ||||
7 | JPSCL | UPVC | DN800,环刚度SP8. | m | 714 | ||||
8 | JPSCL | UPVC | DN600,环刚度SP8, | m | 180 | ||||
9 | JPSCL | UPVC | DN500,环刚度SP8, | m | 336 | ||||
10 | JPSCL | UPVC | DN400,环刚度SP8, | m | 744 | ||||
11 | JPSCL | UPVC | DN300,环刚度SP8, | m | 4536 | ||||
12 | JPSCL | UPVC | DN200,环刚度SP8, | m | 588 | ||||
13 | JPSCL | 内外浸热镀锌钢管 | DN150, | t | 34.95 | ||||
14 | JPSCL | 内外浸热 | DN100, | t | 10.48 | ||||
15 | JPSCL | 橡胶 | DN150, | 个 | 2 | ||||
16 | JPSCL | 闸阀 | DN65,铸铁, | 只 | 3 | ||||
17 | JPSCL | 闸阀 | DN80,铸铁, | 只 | 3 | ||||
18 | JPSCL | 闸阀 | DN100,铸铁, | 只 | 3 | ||||
19 | JPSCL | 闸阀 | DN100,铸铁, | 只 | 3 | ||||
20 | JPSCL | 闸阀 | DN150,铸铁, | 只 | 7 | ||||
21 | JPSCL | 闸阀 | DN150,铸铁, | 只 | 8 | ||||
22 | JPSCL | 压力表 | φ100,0~1.6MPa, | 个 | 6 | ||||
23 | JPSCL | 过滤器 | DN150, | 个 | 2 | ||||
24 | JPSCL | 减压阀 | DN150,铸铁, | 个 | 4 | ||||
25 | JPSCL | 冷水表 | DN150, | 个 | 1 | ||||
26 | JPSCL | 倒流防止器 | DN150, | 个 | 1 | ||||
27 | JPSCL | 室外消火栓 | SS150/80-1.0 | 只 | 15 | ||||
28 | JPSCL | 水泵接合器 | SQS150-A | 台 | 1 | ||||
29 | JPSCL | 井盖 | 800*800,铸铁, | 个 | 11 | ||||
30 | JPSCL | 井盖 | φ700,铸铁双层井盖, | 个 | 265 | ||||
31 | JPSCL | 检查井 | φ700, | m | 478 | ||||
32 | JPSCL | 雨水口 | 750*450, | 个 | 56 | ||||
33 | JPSCL | 化粪池 | φ700,铸铁双层井盖 | 个 | 18 | ||||
34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50*100,, | 个 | 3 | ||||
35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50*65, | 个 | 2 | ||||
36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50*80, | 个 | 1 | ||||
37 | JPSCL | PE100给水 | DN80*65, | 个 | 6 | ||||
38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00*80, | 个 | 3 | ||||
39 | JPSCL | PE100给水 | DN80*65, | 个 | 5 | ||||
40 | JPSCL | PE100给水 | DN65*50, | 个 | 8 | ||||
41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00, | 个 | 2 | ||||
42 | JPSCL | PE100给水 | DN50, | 个 | 7 | ||||
43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00, | 个 | 4 | ||||
44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50*50, | 个 | 5 | ||||
45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00*80, | 个 | 1 | ||||
46 | JPSCL | PE100给水 | DN100*50, | 个 | 1 | ||||
47 | JPSCL | PE100给水 | DN80*50, | 个 | 8 | ||||
48 | JPSCL | PE100给水管三通 | DN65*50, | 个 | 8 | ||||
49 | JPSCL | PE100给水管正三通 | DN150, | 个 | 5 | ||||
50 | JPSCL | PE100给水管正三通 | DN100, | 个 | 3 | ||||
51 | JPSCL | PE100给水管正三通 | DN80, | 个 | 1 | ||||
52 | JPSCL | PE100给水管斜三通 | DN100, | 个 | 1 | ||||
53 | JPSCL | PE100给水管四通 | DN150*80*65, | 个 | 1 | ||||
54 | JPSCL | PE100给水管斜四通 | DN100, | 个 | 1 | ||||
55 | JPSCL | 镀锌钢管正三通 | DN150,铸铁, | 个 | 5 | ||||
56 | JPSCL | 镀锌钢管正三通 | DN100,铸铁, | 个 | 2 |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 名称 | 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祥和佳苑项目 |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 室外给排水材料 |
招标编号 | CRUCG-02W-2018-828 | 招标文件 包件号 | JPSCL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年 月 日 | ||
备注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为准。下表中条款号为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条款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计划编码:【********01】 |
1.1.2 | 招标编号 | 【CRUCG-02W-2018-828】 |
1.1.3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组织单位 | 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不允许拆包投标;不允许对包件内物资选择性投标。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投标物资,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能够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现象; (7)其他资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3】日【17】时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17】时 澄清方式:网上公示,与招标公告网址相同。投标人应注意浏览网站,下载澄清,并在收到24小时内发确认函至招标人。因未下载或未及时下载而引起所有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
1.10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文件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3】日【17】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招标人澄清补遗文件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招标人澄清补遗文件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银行转账时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按包件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包件号。 金额: 【/】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5】~【2017】年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
3.5.5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15】年【01】月以来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本附表1.4.1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完整电子文档1份(2G以上内存新购U盘,不得带病毒)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或类似方法装订。 |
4.1.4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18】年【8】月【28】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是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文件开标完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
6.3 | 评标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人数:按评标结果,推荐【1-3】人。 |
7.4 | 履约保证金 | 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 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3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 |
10.4 |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
10.5 | 本招标物单价约定: 【√】固定单价,中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予以调整; 【×】浮动单价,浮动约定为:【】 | |
10.6 | 招标联系电子邮箱:【swm00000@163.com】 | |
7.1 | (1)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备选供应商,但招标人不承诺选用备选供应商。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概况说明:见招标公告。
1.1.2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 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
(1) 营业范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生产能力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财务能力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供货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履约信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 与招标人存在诉讼案件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 招标公告;
2.1.2 投标人须知;
2.1.3 评标办法;
2.1.4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 物资需求一览表;
2.1.6 技术规格书;
2.1.7 投标文件格式;
2.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邮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联系电子邮箱,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https:///)网站上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时登陆网站查看澄清,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联系电子邮箱,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可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联系电子邮箱,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4) 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5) 资格审查资料;
(6) 投标报价资料;
(7) 投标人资格声明;
(8) 生产组织供应方案;
(9)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 投标偏离表;
(11) 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12) 保廉合同;
(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和格式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附件。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投标单价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3.2.3 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3.2.4 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按经济、可行的原则确定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交。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修改其投标文件及其他承诺;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2 “生产能力证明”投标人为生产商时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试验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时附所代理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出具的书面授权书,以及其它确保稳定、持续供货的证明材料。
3.5.3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招标公告附表1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以及审计单位的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应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业绩的具体年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可在业绩表后附本表中认为重要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5.6 “信用、履约证明”应附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 “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应附每个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8 “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可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及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符合性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鲜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投标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4.1.2 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标明“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供宣布报价之用”字样。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放入密封件之二。
4.1.3 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4.1.4 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4.1.1、4.1.2、4.1.3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含U盘)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2.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宣布开标纪律;
5.2.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5.2.3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2.4 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2.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依次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6 投标文件开标完毕,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 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4 确定备选供应商
6.4.1 招标组织单位依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由招标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 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6.4.2 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同意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再次报价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八);
(2)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6.1项投标报价表、第6.2项物资描述表、第6.3项投标单价分析表;
(3) 承诺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投标单价分析表(封面应写明“定标后再次报价”字样)原件要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送到或邮寄至招标机构地址;扫描件发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联系电子邮箱。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7.1.2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可根据需要委托招标组织单位组织对部分或全部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此时考察结果亦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依据之一。投标人需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实地考察,且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情况。
7.1.3 招标组织单位可以按照备选供应商评选办法推荐备选供应商,由招标人确定备选供应商。
7.2 评标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https:/// )网站上公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2 在招标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谈判情况(如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按第8.1款的规定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3个时,报招标人相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及定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开标时间:
招标编号:包件号: 类别: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投标人代表确认 |
招标监督人: 主持人: 唱标人: 录入人: 拆封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传真至【】(传真号码)或扫描发送至邮箱【】。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未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编号为【】的关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公章):
【 】年【 】月【 】日
承诺书
致:【】(招标组织单位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承诺书
致:【】(招标组织单位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以本次报价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附件: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款规定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3.1 | 商务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款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款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3.3.2 | 技术 评审 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 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月供能力 | 满足招标物资供应需要 | ||
其他情况 | 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3.3.3 | 重大 偏差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3款规定。 3.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或投标被拒绝的其他情况。 | |
3.3.4 | 投标报价的评审 |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4.1项规定 |
计税方式 |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 ||
评标价的评定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4.2项规定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评标委员会
2.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有关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 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 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 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 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 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 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9) 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出现以上重大偏差的,按废标处理。
3.3.4 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 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 评标价的评定
(1) 根据不同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A. 执行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对于不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直接按照各投标人报价的含税价予以评定。
B. 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按照“评审价格”予以评定。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①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含税价格即是评审价格。
②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③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 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或规定不允许对包件内物资选择性投标时而投标人进行了选择性投标,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或未选择报价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 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 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 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7) 评标委员会在对所有投标人报价修正后,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依据进行排序。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3.5.1 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3.5.2 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5.3 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 评标结果
3.6.1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内部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3.7 拒绝所有投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 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 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 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 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 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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