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石公司通洲工业园A栋厂房第一二层(整层)、B栋宿舍三楼(301-310)10间、四楼(401-404)4间物业公开招租
洲石公司通洲工业园A栋厂房第一二层(整层)、B栋宿舍三楼(301-310)10间、四楼(401-404)4间物业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 GKZZ********3 | ||||||
项目名称 | 洲石公司通洲工业园A栋厂房第一二层(整层)、B栋宿舍三楼(301-310)10间、四楼(401-404)4间物业公开招租 | ||||||
招租人 | 深圳市洲石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表: | |||||||
物业名称 | 出租资产 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经营业态 限定 | 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竞价 保证金 | ||
通洲工业园A栋厂房第一二层(整层)、B栋宿舍三楼(301-310)10间、四楼(401-404)4间 | 厂房面积:2463㎡ 宿舍面积:628.18㎡ 总面积:3091.18㎡ 计算依据:房产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 厂房22元/㎡/月 宿舍17元/㎡/月 | 轻工业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价人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竞价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竞价人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竞价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 200000元 | ||
公告 时间 | 起始时间 | 2018年8月13日 | |||||
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4日 | ||||||
出租 资产 基本 情况 | 出租资产位置 | 深圳市光明新区李松蓢社区河堤路162号 | |||||
出租资产用途 | 工业 | ||||||
出租资产现状 | 在租 | ||||||
出租物业 装修情况 | 简装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竞租 | 否 | ||||||
竞价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 | 1个月免租装修期 | ||||||
租金的递增 | 第一年按中标价;第二年按中标价递增5%;第三年按第二年的租金单价递增5%。 | ||||||
物业管理费 | 0.5元/㎡/月 | ||||||
空调费 | 无 | ||||||
水电费 |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 ||||||
其他费用 | 除租金外,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办公室内清洁费、卫生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户装修、加装消防设备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由承租户自理。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 | ||||||
其他要求 | 1.承租方入场后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消防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
招租方式 | 现场公开竞价(逐轮报价) | ||||||
参加现场公开竞价的条件 | 购买了竞价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 ||||||
资格 审查 须知 | 竞价文件的购买 | 购买时间:2018年8月13日到2018年8月24日17:00前 | |||||
购买金额:人民币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 |||||||
购买竞价文件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 |||||||
现场购买: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竞价人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竞价人报名后,详细阅读竞价文件,按项目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特殊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竞价人需提交的 资格审查材料 | 提交《公开竞价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1份正本2份副本),格式详见竞价文件第五章。 | ||||||
资格审查资料 递交时间 | 2018年8月24日17:00前 | ||||||
资格审查材料 递交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00A室 | ||||||
履约条件 | 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 | ||||||
现场 竞价 须知 | 现场竞价 报名条件 | 通过资格审查,接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价邀请书》 准时参与现场公开竞价(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 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价承诺书》 | |||||
现场竞价开始时间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现场竞价开始地点 | 详见《竞价邀请书》 | ||||||
竞价增幅 | 报价增幅为在所有底价基础上人民币0.5元的整数倍。 | ||||||
参与现场竞价 须携带资料 |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参加竞价者,如更换授权人,到场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履约 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2个月租金数额(另缴人民币6.5万元作水电费保证金) | |||||
竞价 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取) | |||||
缴纳截止时间 | 2018年8月24日17:00前 | ||||||
交易 机构 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杨裕增、李艳军 | ||||||
联系方式 | |||||||
竞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 ||||||
开户账号 | ********389701 | ||||||
特别说明 |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13】9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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