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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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近期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监测工作需要,拟采购相关进口仪器设备。

一、公告日期:2018年08月13日

二、项目采购单位: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项目名称: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

四、项目编号:HJJCZXZ-D-009

五、采购进口产品的原因说明: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此次邀请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高级工程师李焕峰、山西大学教授王晓凯、山西大学教授刘明福三位专家对拟采购的进口气质联用仪和罐自动采样器进行了论证,具体论证结果如下:

1、气质联用仪根据环保部《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通知要求,手工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涉及117种物质。根据监测需要,为确保117种有机项目的检测,所配置的气质联用仪必须具备高精确度、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和对痕量有机化合物进行准确定量分析的性能,能够适用于PAMS物质、TO-15物质等的准确定量分析,并具有自动的定性确认功能。而目前同类国产仪器的检测精度、灵敏度、对气流精确控制以及与大气预浓缩仪配套使用的配合度均达到使用要求。因此建议采购进口检测仪器。

2、罐自动采样器根据该项工作需要及样品采集要求,为保证样品采集的真实和完整性以及确保采集的VOCs样品没有反应及吸附损失,必须要求罐自动采样器所有管路要采用熔融硅惰性处理,配套的采样罐内壁也必须经熔融硅惰性化处理。目前国内还没有满足此要求的相关产品,因此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六、采购进口设备的简单需求:

1、气质联用仪需要配套大气预浓缩仪使用,具有三级吸附冷肼;具有高灵敏度、高精确度、使用中心切割功能,分别使物质进入FID和质谱,需要对气流精确控制,具有很小的死体积。

2、罐自动采样器要求罐自动采样器所有管路要采用熔融硅惰性处理,要求内置流量校准器,确保采集的VOCs样品没有反应及吸附损失;要求内置流量校准器,每个采样罐端口都配备压力传感器实现仪器自动检漏,当罐压力出现异常情况,主机会自动跳转到下一个采样进行采样,从而确保样品采集的真实和完整性。配套的采样罐内壁经熔融硅惰性化处理,每个端口都配备压力传感器实现仪器自动检漏,确保能采集并存储不稳定的硫、氮化合物和极性(醛、醇、酯、酮、醚)非极性化合物。

七、公示期限:2018年08月13日---2018年08月17日(5个工作日)

八、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采购单位或太原市财政局采购处。

九、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27号

联系人:张春梅

联系电话:****-*******

太原市财政局采购处地址:迎泽区新建路3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8年08月13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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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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