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扬尘在线监控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扬尘在线监控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公告)
(三次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秦汉新城扬尘在线监控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秦汉新城扬尘在线监控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02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环境保护局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内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
联系方式:***-********,135*****624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城市空气在线监测系统及城市空气在线监测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PM2.5,PM10的监测;气象六参数的监测;视频以及数据在线传输;平台联网等。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67.5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
6、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1室,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时;
2、地点: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于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35*****62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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