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改装公益诉讼指挥车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改装公益诉讼指挥车招标公告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改装公益诉讼指挥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8〕702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多,地域面广,多发生在边远、不易被关注的地域。为了科学准确掌握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涉及公益保护实时动态,及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便于提取证据,提高公益诉讼指挥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智能性。现拟改装1台警用车辆为公益诉讼调查指挥车,实现实时指挥现场取证等工作。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河南森源鸿马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8月13日 14: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7:00
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高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69********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8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服务1.0公益诉讼指挥车改装,将车载摄像、照相、取证设备等装载在警车上,并搭建指挥平台与市院信息中心连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指挥车 诉讼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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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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