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批次)南通高新区城市环境提升工程(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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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环境提升工程地块(第二批次)房屋征迁项目征收服务机构、拆除施工企业公开招标公告


南通高新区环境提升工程征迁地块房屋征迁项目已经通州区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现决定对房屋征迁及拆除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碧堂庙居 ,约19万㎡。

2.资金来源:财政

3.工程范围地点及征迁、拆除进度:详见房屋征迁、拆除计划表;

4.质量、时间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取得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准入证并年检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2018年以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准入;

3.拆除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征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

4.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已取得2018年度通州区房屋征收工作上岗证的人员(6人含以上);

6.从事房屋拆除施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拆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

四、资格审查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准入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房屋拆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当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3.公司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模的业绩(提供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认定的业绩汇总表为准(新成立的公司业绩可以为无);

4.拟投入的持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6人及以上)的资格证明材料(http://www.jszb.com.cn/jszb/);

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查询函;

6.拆除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证书(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拆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

7.拆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9.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以服务征收机构为牵头单位,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五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3.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0 元整。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8819时---2018年8月1日10时;

资审时间:2018年8月1日10时(超时未签到,作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四条所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不接受散装材料。)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7室。

地址: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东侧3楼)。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元。(以银行出具的汇票,转账形式)。

开户行:工行城中支行      帐号:****************561     收款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招标人:南通高新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通州区行政中心六号楼

联系人:李滢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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