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分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分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分机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公-*******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清分机采购项目,采购货物为全自动硬币包装机、高速硬币清分机、中速小型硬币清分机、纸硬币兑换机、满足招标人个性化需求存取纸硬币兑换存取机,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设备须承诺一年之内必须达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相关强制要求及规定;

2.4 供 货 期:签订供货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5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一标段为全自动硬币包装机(招标控制价:120,000.00元/台);二标段为高速硬币清分机(招标控制价:35,000.00元/台);三标段为中速小型硬币清分机(招标控制价:15,000.00元/台);四标段为纸硬币兑换机(招标控制价:110,000.00元/台)及满足招标人个性化需求存取纸硬币兑换存取机(招标控制价:135,000.00元/台);

2.7 入围家数:5家/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价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提供的清分机应遵循国内统一标准,产品须通过“CCC”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或CQC认证;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生产厂家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须提供本企业近年内(2016年1月至今)至少一项省级国有银行或省联社中标案例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银行金融业、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0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

4.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8年08月13日至2018年08月1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4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证明文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8年09月03日10时00分,实际时间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时间为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一切事宜均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财务:****-****************转8016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3日



标签: 清分机 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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