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_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_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_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_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C[2018]3609;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_2018年养护中修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元人民币;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总价 |
包一 | 水泥混凝土路面维修工程及小岭站出口维修改造 | 一项 | |
包二 | 桥梁及伸缩缝维修 | 一项 | 823000元 |
包三 | 浆砌边沟病害处理工程 | 一项 | |
包四 | 帽儿山站收费区车道水泥砼路面病害处理 | 一项 | 860000元 |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工期: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施工地点:第一包:哈牡高速哈尔滨至虎蜂岭段(K313+740-K314+200)
哈牡高速公路小岭收费站(K401+000)
第二包:哈牡高速哈尔滨至虎峰岭段(K464+782-K229+000)
第三包:哈牡高速哈尔滨至虎峰岭段(K464+782-K229+000)
第四包:哈牡高速公路帽儿山收费站(K384+50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资质要求:
第一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第三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第四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项目经理);
6、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
7、参加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累计独立完成两个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维修施工项目,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两者缺一不可,拟提供业绩的确认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8、供应商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相关招标活动,包括投标登记、资格审查、答疑会(如有)、招标会议等。供应商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11时30分,下午13时-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层)购买磋商文件。
九.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发布。
采购人: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阿公路0.5公里
联系人:石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邮政编码:150095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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