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工程监理项目项目
二、项目编号:pyxqgkzb-********
三、招标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8月1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
现变更为6、其他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受贿记录的,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渠道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行贿受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5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现变更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5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5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不含10%)时,每再低1%在满分6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随之改变,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下载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规划局: ****-*******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
地址: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联系人:刘伯威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丁伟杰
电话:180*****09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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