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与秦义南路交叉口等3处路口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与秦义南路交叉口等3处路口信号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委托,对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与秦义南路交叉口等3处路口信号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与秦义南路交叉口等3处路口信号灯工程
项目编号:XGCG2018-027
采购预算:894591.42元
采购人名称:秦汉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
二、采购内容:
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与秦义南路交叉口等3处路口信号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图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工程。
4、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8月20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发售,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注: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及时间详见磋商
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4:30分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28幢2单元14层
七、采购代理机构: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恒恒;联系电话:***-********
西安兴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13日
标签: 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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