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川县新田镇鹿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龙川县新田镇鹿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上级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具备工程招标投标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龙川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开进库公路、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更换输水涵管、新建管养房、白蚁防治等工程。

三、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审核资金约57.06万元,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

四、工程地点:龙川县新田镇辖属地

五、工期:90个日历天

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企业的资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

3、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企业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帐户直接转入以下指定帐户,并在报名前到招标代理单位换领收款收据。

开户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川县支行

帐 号:***************

联系人:蔡 生

联系电话:****-*******

6、市外投标企业必须在我县工商部门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提供我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在我县已办理该工程投标备案登记手续证明。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持施工企业出具的介绍信、银行汇款凭证及招标代理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到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20-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7日15:00,地点为龙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东风西路20-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龙川电视台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龙川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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