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及配套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运动场及配套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施招字(2006)第116号
开标时间:2006-9-7
1.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运动场及配套工程(三次招标) ,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约90万元,招标范围: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本工程位于丰泽区东涂社区;
2.3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商务文件的开标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必须由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于2006年9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汇入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任何帐户(开户行①、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号:152*****220*******;②、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账号:****************256。)
6.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点:泉州市丰泽街建设大厦二楼)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06年8月31日至2006年9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图纸每套 200元,售后不退。
8.项目经理:要求不低于叁级资质的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且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本招标工程不集中进行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在2006年9月7日10:00之前以书面无署名的形式(但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向招标代理提出,请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不记名领取澄清的文本文件。
10.投标文件于2006年9月8日15时30分以前(招标人于2006年9月8日15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提交泉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本项目交易登记卡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招标人:泉州市丰泽区实验小学 代理单位: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泽区东涂社区 地址:泉州商城综合楼501-502#
联系电话:0595- ******** 联系人:郭先生
传真: ****-********
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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