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职教中心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18A0702)采购公告
忠县职教中心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18A0702)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 | ¥368,388.00 | 1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并装订成册):
1.具备有效的安防一级资质;(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有效的国家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13日 至 2018年8月17日15: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直接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7日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8月17日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8月17日15:00
询价地点: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人:重庆市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经办人:谢安祥
采购人电话:151*****666
采购人地址:忠县忠州街道环城路305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忠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0号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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