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锅炉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锅炉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ZJZC-(2006)竞字第20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合格的供应商(制造商)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的锅炉生产许可证B级或B级以上;
(4)合格的供应商(制造商)必须具有2003-2005年间国内运行一年以上同类产品(燃气蒸气锅炉及燃气热水锅炉)成功案例各2例以上(含2例);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8月31日至9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3)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锅炉、锅炉系统配置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谈判开始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选型、技术功能等演示说明时间(时间15分钟),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电脑自备。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四、现场勘测时间及地点:现场勘测时间为2006年9月4日下午3:00,地点为镇江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请各位供应商准时参加。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名。
六、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0.2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0.8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七、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八、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2006年9月11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一、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联系电话:(0511)*******,*******
传 真:(051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 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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