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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9货车列尾装置招标公告

18-329货车列尾装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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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8-32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8月31日组织招标采购。

1 采购项目:


包件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货车列尾主机

30

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

大板车务段

2

列尾主机检测台

2

注:1、投标报价表中要求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2 主要事项: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货车列尾装置必须通过铁路产品认证(CRCC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满足TB/T2973-2006《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相关要求。

(3)满足TJ/CW004-2014 《数字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暂行技术条件》相关要求。

(4)货车列尾主机、主机检测台为数字式,频率与现使用的司机控制设备、主机检测设备、列尾追踪设备互通。

(5)货车列尾主机、主机检测台应具备数模转换条件。列尾主机应具有长发保护功能。

(6)货车列尾主机与现有司机控制设备、列尾追踪设备、中继器、检测台等设备要互联互通。列尾主机检测台必须与既有的ZTF2002-6型、ZTF2012D型列尾主机配套使用。

(7)列尾主机须与既有列尾管理系统数据链接及接口相匹配,并出具相关厂家证明。列尾主机检测台必须实现对主机自动检测,要有数据输出接口,须与既有列尾管理系统数据链接及接口相匹配,并出具相关厂家证明。

(8)列尾司机控制设备运行数据记录时间可自动与货车列尾主机同步,保证列尾司机控制设备和列尾主机运行数据可同步记录。

2.2 辅助性能要求:

1产品数据记录和分析系统满足故障事故分析要求,可以使用数据下载仪及分析系统,下载、分析列尾主机、主机检测台数据。

2列尾主机应预留GPS定位追踪功能,具有实时监控列尾主机运行数据功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上传至呼局既有追踪客户端,连接呼局既有列尾运用追踪系统。投标厂家需现场提供追踪客户端备查,可以实时查询呼局在用列尾主机运行数据。

3列尾主机须具有防折角塞门关闭的报警功能,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列尾装置需开通使用该功能时,应免费开通使用,并负责后续系统升级工作。

4每台列尾主机含2组低温锂电池-35℃),容量不低于12000mAh;每台检测台含简易场强仪1个。

5使用单位进行G网改造后,中标人应对该批次设备进行免费升级改造,具备改造后安全运用的技术条件。

2.3 配置要求:不同时期同一型号设备软件要相互兼容,相同型号设备零配件要互通并须保证长期提供设备零配件。

2.4 质量保证要求:所有配套设备软件、硬件自投入至规定使用寿命内不得产生涉及制造技术质量问题,由于设备本身技术缺陷造成的运用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免费调整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或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5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设备出现技术和质量问题,必须在48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解决处理。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必须无偿提供养护维修技术支持。产品需按规定进行包装,运输途中发生污染、破损、变形、丢失等情况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按照用户需求及时发货,对发货不及时影响现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6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设备按照用户需求发至指定地点,到位后与合同签订单位共同开箱清点数量,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检查质量状态,对使用单位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保证按照规定修程和标准进行设备保养维修。中标人应根据设备技术性能及用户需求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满足使用,并负责正式投入现场使用前的操作、维修培训工作。

2.7 交货日期要求: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2.8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2.10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备生产销售许可,具有CRCC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

3.5 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 日17时30分

5.2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8月31 日8 时30分

5.3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51*****886 联系人:陈智杰

6.2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秀姝

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崔建宇

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151*****886 联系人:陈智杰

7 标书下载方式:

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 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8 投标费用:

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9 投标报名:

9.1 报名方式: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biaobaoming@163.com”(电子扫描件带红色印章),邮件标题需注明投标编号和标段号(例如:18-110-2投标报名)。

9.2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8—235—2、18—235—5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8 年8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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