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中心风机、风阀、风口等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中心风机、风阀、风口等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岸医疗中心风机、风阀、风口等通风设备采政府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风机、风阀、风口、恒风量调节器、杀菌装置等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周华兵 于华
联系电话:****-******** ******** ********(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houhuabing@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风机、风阀、风口等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
招标项目内容:简要明细如下
第一包:风机191台、通风器1716台、空气幕36台;第二包:第二包:风口类8123个、风阀类3625个、消声静压箱31个、新风换气加湿器50台、浴室专用电加热器60台;第三包:恒风量调节器2072个;第四包:杀菌装置31台。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登陆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仅供参考,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正式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第一包
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风机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15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1.2投标人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风机设备)。
1.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开户行出具的3A级资信证明。
1.4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已完成的用于公用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除外>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风机设备的供货经历)。
2.第二包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风口、风阀设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万元。
2.2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已完成的用于公用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除外>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风口、风阀类设备的销售经历)。
2.3投标人通过ISO9001认证,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第三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恒风量调节器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通过ISO9001认证;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2投标人所投设备应为国际知名品牌,所投设备在青岛市辖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队伍(有经过培训有资质的维保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体系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200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所报品牌恒风量调节器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销售经历)。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报告、产品样本等。
4.第四包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空调净化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负责山东地区销售的分支机构的投标(投标产品若为进口设备的,接受制造商合法授权代理商的投标);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400万元,并具有3年以上的生产制造经验(以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时间为准)。
4.2制造商应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
4.3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系指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同类或相似工程<包括医院、国家或省级标志性建筑>中的成功应用实施案例,以合同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09年12月19日至2010年1月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6: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300元/套(供应商自带512M以上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审核(同时提供1套装订成册复印件留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本次招标允许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包,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3第一包:投标人ISO9001证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开户行出具的3A级资信证明原件、上三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必须完整有效);
4.4第二包:投标人ISO9001证书原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上三年度不少于5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必须完整有效);
4.5第三包:制造商ISO9001证书复印件、上三年度不少于2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必须完整有效);
4.6第四包:制造商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证书复印件、不少于3个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须符合本函第三条的要求,且合同资料必须完整有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0年1月8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8日9: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0年1月8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八、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