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京遗址看护房维修建设第二次 招标公告

辽中京遗址看护房维修建设第二次 招标公告

宁城县辽中京遗址看护房维修建设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文物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宁城县辽中京遗址看护房维修建设项目,项目与2018年7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宁城县辽中京遗址看护房维修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8]00288号

采购文件编号:宁政招NZZ2018-G083(施工)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工程

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估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业务用房施工

1

翻建生产管护用房(宿舍)347.2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工期30日历天

505428.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未承担在建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登记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区外企业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安全员岗位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谈判文件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旗县交易信息宁城县专栏”自行下载。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城区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周家奇

联系电话:****-*******137*****907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文物局

地址:宁城县文物局

联系人:朱耀国

联系电话:182*****188

宁城县文物局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看护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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