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ZHYX0824
1.招标条件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工业大学委托,代理长春工业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工作。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标段划分:一标段:北湖校区学生食堂(三楼,含教工餐厅)委托经营。二标段:南湖校区学生食堂(二楼,基本伙食窗口)委托经营
2.3招标内容:
一标段:食堂三楼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在校生为7500人;食堂三楼整体托管,经营范围味特色风味,其中特色档口八个,教工餐厅一个,与其他校区教工餐厅条件相同,满足北湖教工的用餐需求。项目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北区远达大街3000号。
二标段:南湖校区食堂二楼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在校生为7500人;食堂二楼基本伙食窗口托管,经营范围以基本伙食为主,附带特色窗口,满足师生就餐需求。项目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经营期内,如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经济纠纷并通过调查师生满意度达到80%,可续签书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
2.5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具有3年(含3年)以上高校餐饮经营经验(限同一所学校),且现在正从事高校餐饮托管经营服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3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4.磋商文件获取
4.1请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证明1项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2017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联 系 人:于老师 刘老师
电 话:131*****929
采购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邓淳丰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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