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周年纪念画册制作服务咨询 (二次)招标公告

六十周年纪念画册制作服务咨询 (二次)招标公告

包头供电局党委工作处建局六十周年纪念画册制作服务咨询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BTHRCCG*******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党委工作处建局六十周年纪念画册制作服务咨询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类型

数量

概算总价

包头供电局建局六十周年纪念画册制作

服务

1

435,000.00

概算总价中已包含以下两项:

1、不短于10分钟反应建局60周年辉煌成就纪录片DVD光盘一张,每张光碟加包装费预计10元,4000张总价格约4万元;

2、建局60周年现场,不少于2个机位的本土市级或省级新闻媒体的专业直播费用。

注:以上标段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总价最高限价,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段项目的采购内容,且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5、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6、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8、供应商与固定印刷厂家有合作协议,该印刷厂家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上午9:00至2018年08月20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下支付,线上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四、报名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7)提供供应商与固定印刷厂家的合作协议,以及该印刷厂家的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交费凭证的方式交纳 (售后不退)。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账户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中标服务费)

户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银河支行

账号:150*****667********9

汇款后请把汇款底单发送到********0@qq.com邮箱内,邮件和附件名称标注“招标编号-标段号-***公司招标费用:

(1)招标代理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供应商需(在购买采购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最高限价/每标段

电子投标服务费

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

500元/标段

1000万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800元/标段

1亿元以上

1000元/标段

(3)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开户行行号:********1951

(4)请各供应商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详见采购文件。

4.5供应商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采购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采购人不另行通知。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或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供应商提前45分钟抵达会场,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响应性文件及首次报价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上传文件时所用的电脑、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到谈判现场,在现场用所带电脑准备参加响应性文件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 系 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

联 系 人:王心韵

联系电话:180*****008

电子邮件:********0@qq.com">********0@qq.com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标签: 制作 画册 周年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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