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山公园、晋阳湖公园便民服务亭工程招标公告
八仙山公园、晋阳湖公园便民服务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八仙山公园、晋阳湖公园便民服务亭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八仙山公园、晋阳湖公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6.96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26座便民服务亭工程,每座建筑面积约4.65㎡,发包工程量有调整,以实际调整为准,中标后先行施工10座。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6.96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或者叁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止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霞淮花苑老人活动中心二楼,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189*****181】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图纸另计)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7000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7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行政执法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电话:135*****971
联 系 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津淮街霞淮花苑老人活动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189*****181
联系人:黄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监督办公室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电信大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8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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