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招标公告

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招标公告

( 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本项目包含文化周总体策划、开幕式策划与实施、中华诗词音乐会策划组织与实施、节目策划组织与实施(世界极限运动表演、儿童音乐剧、戏曲表演、风筝表演、社区文化展演、竹文化展览与竹乐器音乐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展、“深港穗”草地滚球三地赛、非遗主题展)、文化周VI设计及氛围营造、舞台设计与搭建、摄影摄像跟拍及宣传折页、宣传片和画册制作、其它由投标人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优质文化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实施地点分布在10家市属公园(园博园、东湖公园、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荔枝公园、笔架山公园、皇岗公园、翠竹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3)经营范围涉及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备注:与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有关的经营范围均视为满足要求;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8-090040-000312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项目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深圳市公园文化周(原“公园文化节”)自2006年开始举办,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美丽深圳”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建设“公园之城”,为深圳市民谋取绿色福利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园文化周”的举办,旨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引进优质的文化活动资源,为全社会提供一个开放包容的展示舞台,为市民打造共建共享的文化盛会,凸显城市文化魅力、彰显城市文化品质和文明程度。
深圳市公园文化周于每年十一月举办,至2017年已连续举办了十二届,已成为深圳市品牌文化项目,也是深圳市民一年一度的金秋盛会。
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和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联合主办,将于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以“美丽深圳,公园之城”为主题,以提升公园文化品位、塑造公园文化品牌为核心,通过大众化与专业化、国际化与多元化、政府与社会的包容互补,实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和品质提升,打造深圳一流、国内领先的公园文化节庆。

(二)主要内容:
1.文化周总体策划;
2.开幕式策划与实施;
3.中华诗词音乐会策划组织与实施;
4.节目策划组织与实施:世界极限运动表演、儿童音乐剧、戏曲表演、风筝表演、社区文化展演、竹文化展览与竹乐器音乐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展、“深港穗”草地滚球三地赛、非遗主题展;
5.文化周VI设计及氛围营造;
6.舞台设计与搭建;
7.摄影摄像跟拍及宣传折页、宣传片和画册制作;
8.其它由投标人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优质文化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
中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优化和完善,并提交最终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时间集中、分布面广、项目内容及节目类型多样,要求中标人制定完整的实施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创新能力及组织执行能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实施地点分布在10家市属公园(园博园、东湖公园、莲花山公园、梅林公园、荔枝公园、笔架山公园、皇岗公园、翠竹公园、深圳湾公园、中心公园)。其中,摄影摄像跟拍服务地点涉及市属和区属共约26家承办公园。(以最终文化周方案为准)
3.项目所含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会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优化和调整,优化和调整结果以采购人意见为准。
4.按活动开展地公安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5.活动准备、开展及撤场期间,遵守公园各项管理规定,做好绿地维护和场地卫生保洁工作,在草地上开展的活动必须铺设草地专用防护垫。
6.须做好施工及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完备的整体安保方案和每一项节目的安保方案,有舞台和设备搭建的需符合安全规定,在舞台和观众席区域设置围挡,实施人流控制措施,舞台和设备搭建施工结束后提供施工所在地消防和安全机构出具的防火和电检报告。因活动准备或开展对市民游客产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中标人负完全责任。
7.中标人须给项目团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因活动准备或开展造成的人身意外或其他安全事故,中标人负完全责任。
8.如演出人员涉及外籍人员的,由中标人负责外籍人员入境与演出的合法手续。
9.演出内容、氛围营造以及整体形象设计及运用不得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损失与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10.须制定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现场秩序、人员演出、反恐安检等应急预案。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文化周总体策划
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在中标后7日历天内提交文化周总体策划书,策划书应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能够清晰指导文化周各项活动的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文化周所有活动节目具体策划和实施方案、应急预案、舞台和现场氛围布置以及现场表演效果图、宣传策划方案、团队成员配置、全过程流程管理等,使采购人能清晰掌握中标人计划如何高标准组织实施完成本届文化周各项活动,同时采购人可根据该总体策划书对中标人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开幕式策划与实施
1.实施地点:园博园欢乐剧场。
2.活动时间:11月10日上午。
3.活动内容:
(1)制作5分钟“美丽深圳 公园之城”主题宣传片在开幕式上播放。
(2)与市邮政部门合作,制作一套“公园之城森林之韵”纪念明信片,并在开幕式上举行首发仪式。
(3)安排3个与公园建设和创森工作相关的现场互动环节(初定公园书吧挂牌、自然教育中心志愿者表彰、参与公园共建与创森的社会组织表彰)
(4)策划组织不少于5个高品质节目在开幕式上进行表演。
(5)其它节目。
(6)所有节目和互动环节都需制作相应的视频在舞台LED显示屏同步播放。
4.时长:1小时。
5.服务要求:
(1)氛围布置形式新颖,富有创意,符合本届公园文化周整体视觉形象。
(2)主持人须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副省级以上电视台主播。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三)中华诗词音乐会策划组织与实施
1.活动地点: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
2.活动内容:打造首届大型“中华诗词音乐会”,以诗词为核心,以现代与传统结合的方式展示汉服、古典绘画、民族器乐等中华经典文化,营造大气、时尚、宏伟同时兼具传统文化魅力的大型音乐会。
3.活动场次及时长:共2场,每场约90分钟。
4.其他要求:
(1)通过以朗诵、歌唱、舞蹈、乐器演奏等形式演绎传统诗词名篇,将中国传统文化及古诗词艺术相融合,呈现给观众。
(2)表演团队主要演出成员为国家二级或以上演员、港澳台及内地知名演员,演(伴)奏团队须为地级市以上国内知名职业乐团。
(3)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打造时尚、大气、炫丽的舞美效果。
(4)音乐会观看需采取线上抢票及线下验票方式进场,中标人须利用线上抢票平台供市民抢票,并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线下验票工作。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四)其它节目策划组织与实施
1.世界极限运动表演
(1)活动地点:深圳湾公园日出剧场。
(2)活动内容和场次:提供包含滑板、特技单车、街头健身、特技直排轮滑等项目的极限运动表演服务,共2天4场。表演之外,安排街舞舞种串烧、现场市民互动等热场活动。
(3)表演时长: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40分钟,热场活动时长不少于45分钟。
(4)服务要求:
①人员配备要求:每场表演时间内各项目混合出演,组合人数10人或以上,另配备专业主持人一名,DJ一名。
②每场表演不得少于4名国际一级选手。(为保证节目质量,选手必须曾获得过国内大赛前10名或国际一级赛事前20名)
③主持人需具有极限运动主持经验。
④配备20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维护。
(5)场地与设备要求:由中标人负责场地设计、运输、搭建、器材租用等全部场地搭建和设备准备工作。
①场地:在公园内铺设表演场地为不小于30米长、10米宽,符合极限运动表演要求的矩形硬质地面。
②道具:表演道具不得少于标配的3组(1.大四分之一管,尺寸要求:高3米,宽5米,长5米,2.飞台, 尺寸要求:高2米,宽4米,长8米,3.小四分之一管,高2.5米,宽5米,长5米),可根据表演的需求增加组合。
③器材:表演器材选手自带。
④设备: 表演需搭配高品质的音响系统、DJ设备。场地背景及周边设施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搭建与搭配。
⑤表演现场安装大型液晶显示屏,增加表演效果,兼顾更多观看人群。
(6)其他服务要求:
①采用极限运动表演专用音乐;
②除两天的表演时间,在公园文化周期间另安排两天,将场地提供给极限运动爱好者作为体验使用,并由中标人做好体验项目安排和现场秩序维护;
③表演团队所有表演人员须购买相关保险,表演当中必须陪戴足够护具,做好保护措施。

2.儿童音乐剧
(1)演出地点:园博园欢乐剧场
(2)演出剧目及场次:中标人组织表演7场不同剧目的儿童音乐剧演出,剧目为中外经典音乐剧,歌舞结合,其中必须有3场或3场以上为世界经典童话剧。
(3)演出时长: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75分钟。
(4)其他要求:
①演出团队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具有营业性演出资质和丰富的演出经验。
②每场演出人员不少于12人。
③因园博园欢乐剧场容纳人数有限,儿童音乐剧观看需采取线上抢票及线下验票方式进场,中标人须利用线上抢票平台供市民抢票,并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线下验票工作。

3.戏曲表演
(1)演出地点:东湖公园文化广场。
(2)演出剧种、剧目及场次要求:
①需包含京剧、越剧、豫剧、粤剧、黄梅戏等有代表性的剧种。
②表演内容为完整舞台剧目或折子戏专场,其中完整舞台剧目3场以上。
③活动期间共演出7场。
(3)演出时长: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演员及团队要求:
①每场需有两名以上国家二级或以上演员。
②每场需有两名以上国家二级或以上演奏员,鼓师需为国家二级或以上。
③需有国家重点剧目、获奖节目及获奖剧团的参与。

4.风筝表演
(1)活动地点:中心公园。
(2)活动内容:
①邀请8-10支国内专业风筝表演团队开展风筝表演大赛;
②举办夜光风筝表演;
③举办大型精品风筝展览;
④举办以风筝为主题的市民互动活动;
⑤在公园内以风筝元素进行氛围营造。
(3)服务要求:
①风筝表演大赛:组织至少4场各类型风筝表演大赛,包括大型软体风筝、运动风筝、动态风筝、传统风筝、创新风筝等。
②夜光风筝表演:组织至少2晚各10架夜光风筝表演。
③大型精品风筝展览:在园区提供足够数量的精品风筝展览。
④风筝民众互动系列活动:活动要求有互动性、娱乐性,为大众喜闻乐见,至少开展4天。
⑤氛围营造:以风筝为元素,对公园相应区域进行氛围布置,包括大型风筝堆头、沿路以及公园门区的风筝装饰等。

5.社区文化展演
(1)活动地点:梅林公园。
(2)活动内容和场次:提供7场不同特色的社区文化节目。
(3)表演时长: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服务要求:集中优选全市街道社区优秀节目,在梅林公园进行统一展演。

6.竹文化展览与竹乐器音乐会
(1)活动地点:翠竹公园广场。
(2)服务内容:以精美的竹藤工艺展示为主,打造专业、高水准的竹文化展览,并组织2场竹乐器专场音乐表演。
(3)演出时长: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氛围营造:突出竹文化元素。

7.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展
(1)展览地点:荔枝公园。
(2)展览内容:通过在公园集中设置展位和活动区域的形式,举办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高水准的书画展览。
(3)展览时长:公园文化周期间全程展出。

8.“深港穗”草地滚球三地赛
(1)活动地点:笔架山公园。
(2)活动内容:在笔架山公园草地滚球场举办每年一届的“深港穗”草地滚球三地赛,组织深圳市草地滚球协会与广州、香港绿园草地滚球协会共同参与此次比赛。
(3)活动场次:1场。

9.非遗主题展
(1)活动地点:皇岗公园。
(2)活动内容:在室内展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如中国名窑、中国书法、剪纸、皮影戏、雕版印刷技艺、中国篆刻等,同时设置非遗市民互动区,举办“非遗课堂”,解说非遗作品、解读创作等。
(3)展览时长:公园文化周期间全程展出。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五)文化周VI设计及氛围营造
1.结合公园管理中心VI的应用,设计出时尚、活力、能反映深圳城市文化和公园特质的公园文化周新视觉形象系统,统一制作并运用在舞台背景、活动现场布置、节目单、宣传片、宣传画册、户外广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渠道。
2.在10家市属公园会场开展氛围营造,对公园门区、园内重要节点、活动现场设置节目展板、留影墙、指示牌、装置小品、灯杆旗,制作宣传海报等。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六)舞台设计与搭建
1.须搭建舞台的活动节目:中华诗词音乐会、竹乐器音乐会、社区文化展演。
2.已有舞台但须重新设计包装舞台的活动节目:开幕式、儿童音乐剧、戏曲表演。
3.舞台设计及搭建要求:
(1)舞台形式新颖,符合本届公园文化周整体视觉形象,采用高科技手段,体现现代、时尚的舞美效果。
(2)中华诗词音乐会、竹乐器音乐会、社区文化展演须根据节目特点设计和搭建舞台。
(3)开幕式、儿童音乐剧、戏曲表演须根据现有舞台特点进行设计和搭建。
(4)舞台道具精美,提供高品质灯光、音响系统及其他演出器材,确保声光影景专业化,做到高规格高水平的音控舞美效果。
(5)根据舞台大小配备大型户外LED显示屏,用于动态节目展示或宣传片播放等。
(6)所有活动均须提供足够数量的观众座椅,座椅须有靠背。
(7)舞台搭建须符合安全规范。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七)摄影摄像跟拍及宣传折页、宣传片和画册制作
1.文化周开幕前,设计并制作活动宣传折页20000份,折页设计、材质经采购人确认后制作,内容涵盖全市所有公园会场节目。
2.对全市所有公园会场活动及观众现场进行跟拍,采集图片和视频资料。
3.文化周期间,每日提供当天活动照片,并制作当天活动小视频(30秒)和抖音视频,用于微博、微信、网站、抖音APP宣传;活动现场进行微博Live直播;每日提供3篇微信宣传稿。
4.文化周结束后制作1部约8分钟的活动总结宣传片及300册总结画册。
以上内容为意向方案,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深入沟通,提交策划与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八)其它由投标人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优质文化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
三、项目其它相关要求
1.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严禁借助承办本活动为由而开展任何形式的赞助、冠名、广告等商业经济行为,一经发现,视为严重违约,作为不诚信履约记录报送市财委,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相关内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中标人能服从市公园管理中心的安排和管理,按照公园文化周活动的整体要求,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需求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五、合同及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
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交总策划书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活动实施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5%,合同执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六、注意事项
1.投标方须配合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证明文件进行核证。
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3.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4.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
本方法仅适用于如下情况: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
当不满足上述条件时,采用如下评标方法:
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考察内容:
1、开幕式方案大纲(占35分),通过该方案大纲,反映投标人策划实施第十三届深圳市公园文化周开幕式综合能力,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评价为优得28-35分;评价为良得21-28分;评价为中得17-2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中华诗词音乐会创意文案(占35分),阐述本次文化周重点节目中华诗词音乐会的策划创意,文案应清晰阐述活动举办思路、节目资源、表演团队、表现形式等,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评价为优得28-35分;评价为良得21-28分;评价为中得17-21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宣传计划安排(占30分),宣传计划包括预热阶段和项目实施两个阶段,宣传形式和渠道可采用微博、微信、网站、抖音APP、微博Live直播、户外广告等,图文并茂,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评价为优得24-30分;评价为良得18-24分;评价为中得9-18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若采购人认可上述《开幕式方案大纲》、《中华诗词音乐会创意文案》、《宣传计划安排》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中标人均将严格执行,否则不得分。
在提供承诺函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考察内容:
针对本项目时间集中、分布面广、项目内容及节目类型多样等特点与难点,做出全面分析,提出科学合理化建议和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应对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2

考察内容:
1、质量措施及方案(占50分):
根据本项目活动特点(中标人团队直接负责的主要是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活动中各节目的具体实施,如:场地设计、搭建,音响舞美灯光设备,专业活动服务人员、演员、主持人、礼仪等一般需要由中标人根据具体节目需要选择优质的合作单位实施。),提出质量保障措施方案,重点就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的优势、以及与自身的分工方面进行阐述。
评价为优得40-50分;评价为良得30-40分;评价为中得15-3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安全方面(占20分):阐述如何确保市民游客观众及活动组织人员安全。
评价为优得16-20分;评价为良得12-16分;评价为中得6-1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完成时间方面(占20分):针对本项目特点,阐述如何保障各项活动有序按时开展。
评价为优得16-20分;评价为良得12-16分;评价为中得6-1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公园环境保护方面(占10分):活动场地在公园内,阐述如何保护公园草地、树木,减少垃圾产生等,确保活动举办不对公园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评价为优得8-10分;评价为良得6-8分;评价为中得3-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并承诺若中标且经采购人全部或部分认可上述质量、安全、时间保证以及环境保护方案,将严格执行。在提供承诺函的前提下,由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考察内容:活动结束后承诺在2018年12月底前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制作完成总结画册以及拍摄制作完成总结宣传片。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即得10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2

提供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全面履行本服务项目的各项内容,并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不与投标文件(包括且不限于技术部分)存在矛盾或降低标准的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3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1、具有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证书的,得50分。
2、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国内统一刊号的,得50分。
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2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已验收且履约评价属优或良的业绩,业绩应属于副省级市及以上的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项目(注:会展类、会议类、学术讲座类的业绩属无效业绩),时间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

承担过3个或以上有效业绩的,得100分;2个得60分;1个得30分。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和项目履约(验收)属优或良的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2

获得历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或“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企业名单的,均得10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6

具备大型文化活动(注:不包括会展类、会议类、学术讲座类)策划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情况:
1、最优业绩情况(满分80分,其中业绩层级为50分,业绩难度及影响力为30分)【投标人提供一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最具代表性且已完成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1)承办活动的层级(满分50分):
1)为国家级及以上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实施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50分;
2)为省级(不含副省级)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实施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35分;
3)为副省级市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实施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25分。

(2)承办活动的难度以及影响力(满分30分):
由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最优业绩具体情况(如同为省级大型文化活动,承办活动的类型不同,承办难度会有差异,承办活动的效果质量以及对应产生的社会影响力也会有差异;或如虽为副省级市大型文化活动,但其承办难度,承办的质量效果、引起的社会影响可能会优于部分省级甚至国家级大型活动),进行横向比较,评价为优得24-30分数;评价为良得18-24分;评价为中得9-18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承担项目负责人业绩数量情况(满分20分),具有4项大型文化活动项目经验的,得20分;具有3项的,得14分;具有2项的,得8分,只有1项的不得分。

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2018年5月至7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新闻媒体报道材料、现场照片、活动宣传材料、原活动节目单、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2

考察的是投标人自身拟安排于本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的全过程团队成员配备情况(不包括具体节目实施的合作单位及合作单位人员)。
团队成员总数量(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9人,否则本项不予计分。
1、考察团队成员具有承担过副省级市及以上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实施项目经验的人数情况(满分50分):9人或以上得50分,7-8人得35分,5-6人得20分,不足5人不得分。

2、考察项目团队共承担过副省级市及以上大型文化活动策划实施项目工作经验数量的情况(满分50分):【注:?同一活动项目不同届次只能按1个计;?同1个人若承担过2个及以上不同文化活动的,只能按2个计;?计分的所有活动项目团队成员间不得重复,重复只计1个。】
项目团队共承担过8个及以上不同文化活动的,得50分;6-7个得35分;4-5个得25分;3个得20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成员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即可,请提供2018年5月至7月的通过投标人购买的社保养老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新闻媒体报道材料、现场照片、活动宣传材料、原活动节目单、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未提供社保证明的,本项不得分;
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环保(文化)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文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得分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未受过行政处罚的,得满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7

服务网点

3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回答专家问题(如有专家提问),以及向专家组自荐(自荐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横向比较,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3

考察内容: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评价为良得60-80分;评价为中得30-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6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评分准则内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评分准则内容: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备注: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和奖项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加分条件。

其他


附件

********/tncdxfvnoes.doc" target="_blank">第十三届公园文化周项目申报书(正式公示).doc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48小时(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反映,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有意见或建议需要反映的,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意见或建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标签: 文化 公园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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