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江津抗战纪实》印刷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江津抗战纪实》印刷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江津抗战纪实》印刷

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通知

津档询〔2018〕2号

各投标人:

根据江津区财政局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对《江津抗战纪实》印刷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内容及要求

交付日期

《江津抗战纪实》印刷

200册

内容:《江津抗战纪实》印刷

要求:1.版面设计:开本787X1092,16开;2.印数:200册;3.封面要求:硬壳纸面;4.印张:24张;5.70克新闻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

二、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4月10日9:00-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档案局

(三)开标时间:2018年4月10日9:30

(四)开标地点:江津区档案局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根据本采购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营业范围必须有与印刷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报价表(格式附后)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诚信声明书(格式附后);

六、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均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首页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3.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应分别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封面单位名称和密封处加盖公章。

七、有关要求:

(一)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4.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三)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八、采购文件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于2018年4月9日18:00时前书面提交至区档案局(***-********)。逾期提出异议或格式不正确的,不予受理。(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九、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评审时首先开启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开启相应的投标文件经济部分。

(二)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三)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daj/daj_index.html),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局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十、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投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十一、交付时限

(一)交付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

十二、付款

项目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方。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

联 系 人:周明清

联系电话:023—********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总价):(小写)

(大写):

与询价差异说明: (不够自行加行)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中标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报价一览表内容不得手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江津区档案局《江津抗战纪实》项目(津档询〔2018〕2号 )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 性 别: 年 龄: 岁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 江津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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