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五分局X702线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五分局X702线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9-18102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X702线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控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沥青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于晴隆县X702线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材料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X702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改扩建工程。
1.2 工程地点:贵州省晴隆县。
1.3 工程规模:本项目是 X702 线光照电站至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段的改扩建工程,
起点位于营地光照电站,终点位于沪昆高速晴隆收费站出口, 途经规模村、湾田、罗家屯、白荞坡、从老营村外围布线至蟠龙山,下穿沪昆高速桥后至晴隆收费站出口处。全线里程14.603km,宽12m,设计速度40km/h。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基路面、边坡支挡与防护、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冬季冰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采购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2、资金来源:该项目工程款。
3、采购数量:各类型沥青预估数量为1700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沥青 | T | 1700 | ||
合计 | 17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按采购人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供应方供应的沥青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贵州省质量检测中心或权威部门检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等。
7、付款方式:分三次进行付款;第一次付款:根据设计量整个项目沥青需求供应完成结算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待甲方收到发票办理完付款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供应沥青金额的35%;第二次付款:自甲方第一次付款后6个月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的35%;第三次付款:自甲方第二次付款后6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货款的97%,余3%的质量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和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人民币及以上,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需满足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一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厂家和第三方)。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竞标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
2、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9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l.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以上资料也可在报名时制作成PDF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3、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2018年08月14日至2018年08月29日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l.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此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工本费缴费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财务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街道办蔡家村民族风情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03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中国电建企业大厦20楼会议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定于2018年09月03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中国电建企业大厦20楼会议中心开标。招标人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招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招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发放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采购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招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招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莲城街道办蔡家村民族风情街
邮编:
联系人:尚学政
电话:139*****537
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晴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晴隆支行
账号:520 5016 7633 6000 00053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控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中国电建企业大厦
邮编:550081
联系人:吴万均
电子邮箱: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
2018年0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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