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8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18]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龙津镇、嵩口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包括多功能粮情检测系统、多功能粮情系统、智能通风系统、控温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综合管理控制系统、智能安防安装、中心机房智能化系统、系统软件、县粮食局监管系统、综合管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建设周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地方粮库信息化建设验收规范(试行)》及《粮库信息系统与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数据交换规范(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并免费提供三年售后服务。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
2.7.2.设计单位:/;
2.7.3.代建单位:无;
2.7.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河滨路189号二楼)购买招标文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清流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②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按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手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景鸿世纪广场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参加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法定代表到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清流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1.gov.cn)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栏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金谷大厦,邮编:365300;
电话:136*****299,
联系人: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河滨路189号二楼
电话:133*****963,
联系人:雷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县支行;
开户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880101040010671;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县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9558831404000132511。
农民工工资缴交联系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广场二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省清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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