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预算:(万元) | 901.78 |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其委托的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TGZC2018-383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2013年12月6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明确提出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明确国土资源部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2015年8月6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中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难度大,社会需求强。各地要按照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本届政府向社会的庄严承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
二、建设目标
立足本市实际情况,以满足国家、省、市的行政管理需要为基本目标,建设经济实用、互操作性强、数据规范、可多级部署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建立平台基础保障体系,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和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基础,集成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制定不动产数据整合标准和建库技术规范,建成覆盖全市、结构稳定、可扩展性强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利用并集成各类信息技术,建成标准统一、内容全面、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支撑各级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时更新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土地、房屋审批、交易、登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和业务联动,向相关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依法信息查询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行业规范和标准
在实现的开发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土、房产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
序号 | 标准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2 | 《房地产管理法》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4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5 | 《房屋登记办法》 |
6 |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
7 |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
8 | 《土地管理法》 |
9 | 《土地登记规则》 |
10 |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
11 |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
12 | 《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
13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
14 |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
15 |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
16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17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18 |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将现有土地、房屋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电子数据和空间数据,对纸质档案归类、整理、立卷,以宗地为基础实现房屋的落宗,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30日,地点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国土、房管部门的登记数据情况现状调研,收集现有登记成果资料,对现有数据对比分析检查,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逐项对比,设计数据框架,编制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实施方案、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细则、作业指导书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质量控制方案,技术培训等。
? 数据规范化整理工作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规范化整理工作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其进行抽取、映射、补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土地使用权登记数据规范化整理工作
1)档案数据整理:含宗地档案数据整理和分割登记档案数据整理,按存储材质可分电子档案整理和纸质档案整理。
2)空间数据整理:
① 纸质数据电子化转录:主要工作包括:地籍图、宗地图等扫描,坐标纠正,宗地矢量化,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号,空间属性手工输入等。
② 矢量数据整理:
a 数据库整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数据库整理分析,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号,宗地信息抽取、映射、补录。
b 零散矢量数据空间数据整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数据库整理分析,宗地代码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号,宗地信息抽取、映射、补录。
3)登记数据整理:
① 电子登记信息整理:包括宗地登记信息整理和分割登记信息整理。整理工作主要内容有登记信息和档案逐项检查、分析,登记信息历史与现状整理,登记信息抽取、映射、补录等信息转入相应数据表(使用权登记信息数据表,权利人信息表,他项权利登记信息数据表),权利登记信息、他项权利信息和空间信息关联等。
② 非电子登记信息整理:包含电子登记信息整理的全部内容,另外需利用纸质档案材料对登记信息进行人工录入,登记整理含必要的实地调查。
3、房产登记数据规范化整理
1)档案数据整理:电子化档案整理主要包括无效档案清理剔除,档案数据整理、规范化命名、挂接,房屋平面分户图规范化处理、整饰、命名、挂接。当档案为纸质档案时,还需对其进行规范化扫描入库。
2)自然幢数据整理
① 矢量数据整理:主要包括自然幢数据分析,自然幢空间数据处理,逻辑幢编号命名及信息完善,层信息完善,自然幢属性录入,与宗地信息关联等内容。
② 纸质数据整理:还需对纸质数据自然幢数据扫描,空间数据处理及投影转换、落宗等。自然幢空间数据整理含必要的野外实地调查。
3)楼盘表整理
①非电子化楼盘表数据整理:主要为楼盘表信息手工录入、抽取、转换、补录等。
②电子化楼盘表数据整理:主要为楼盘表信息整理、抽取、转换、补录等。
4)房产登记信息整理
①电子登记数据整理:包含登记信息和档案逐项检查、分析,历史与现状登记信息整理,系统登记数据冗余信息剔除,登记信息抽取、映射、补录,信息转入相应数据表(逻辑幢、层、户信息表;房地产权信息数据表;权利人信息表;地役权、抵押权、查封登记、异议登记等他项权利数据表),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等。
②非电子登记数据整理:除包含电子登记数据整理的全部内容,还需以纸质档案为基础进行登记信息人工录入。
4、不动产权籍调查
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产登记数据整理过程中发现空间数据和登记信息存在错误的需进行不动产权属核实或权籍调查;
没有空间数据,或发现现有空间坐标数据与实际存在矛盾关系,或空间数据存在其他问题时,需进行不动产测量。
4.2.2数据整合关联工作
数据整合关联主要是对数据规范化整理成果进行整合,形成符合标准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将整合后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进行关联,按照不动产单元编码规则进行不动产单元编号,用宗地代码把宗地和不动产单元进行关联,用不动产单元编号把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关联,用业务号实现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的关联,最终形成空间数据、非空间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4.2.3数据入库及检查
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工作主要包含行政区数据入库及检查、地籍区数据入库及检查、地籍子区数据入库及检查、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入库及检查、土地使用权宗地入库及检查、自然幢数据入库及检查、权利数据入库及检查、权利人数据入库及检查、登记业务数据入库及检查等工作,并生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中标单位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安装测试、操作和维护的技术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组织验收。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本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采购人负责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以及第三方技术专家组成,货物及系统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标准,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维护期
在平台正式运行阶段,项目承建方应提供多种方式的运维服务,并帮助不动产登记中心培训1-2名专职系统日常运维人员,保障平台长期稳定运行。
2、服务标准及内容
1)技术培训
实施方需提供详细可行的《培训计划》交用户审核,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达到的目标等。协助开展各类法律法规、权籍调查、系统流程、业务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制定各类示范性样本,编制登记窗口标准化建设方案,组织开展登记网络配置、颁证工作。
2)热线电话服务
(1)技术支持工程师直接同客户对话,帮助解决客户提出的疑难问题;
(2)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优先解决客户认为是关键而紧急的任务;
(3)对客户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4)电话热线提供 7×24的服务能力。即每周7天,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
3)现场技术支撑登记工作
开始不动产登记后,派驻技术支撑人员在登记现场,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技术、流程和网络方面的问题,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编制不动产登记工作总结。
4)电子邮件热线服务
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随时向公司电子邮件热线发送关于各类产品的问题请求,公司专门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实时监控电子邮件信息,并及时予以回复。
三、采购预算:
901.7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作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4.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未被列入“信用甘肃” 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 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 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 gscredit.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 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 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方式一: 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 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方式二: 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 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登记号”对拟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登记号” 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8年8月16日00:00至2018年8月22日23:59,请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sggzyjy.gov.cn)在线下载。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10:30之前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6日10:30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四楼第二开标厅)。
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营业室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一)投标单位只能通过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 位数字投标登记号。在汇款单附栏内不填或者错填投标 “登记号”,交易系统将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房地产大厦
联系人: 张 璐
联系电话:****-*******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地址: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
联系人:吴 航
联系电话:****-*******
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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