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旧机动车转让项目
卫生院旧机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XNCQ*******
受休宁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委托方)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对权属该委托方的三辆旧机动车进行公开转让。委托方承诺本次交易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公告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产权交易栏予以发布(网址:www.hszgj.cn),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竞买底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车辆品牌型号 | 排量(ml) | 自动挡/手动挡 | 里程表数 (公里) | 注册登记日期 | 年检到期日 | 保险到期日 |
1 | 长安sc5020xjhag (皖J54523) | l310 | 手动挡 | 11万 | 2010.2.10 | 2019.01 | 2019.1.23 |
2 | 长安sc6382A3 (皖J53022) | l310 | 手动挡 | 8.5万 | 2009.1.6 | 2019.01 | 2019.2.21 |
3 | 五菱牌LZW6376E3(皖J55156) | 970 | 手动档 | 8万 | 2010.7.5 | 2018.07 | 2018.7.2 |
注:项目转让范围不含车辆牌照。
(二)项目实施要求 :
1、转让成交后若车辆需维修则修理费用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委托方协助其办理,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委托方协助其办理,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标的违章扣分罚款及交通事故责任,车辆交接日前的由委托方承担,车辆交接日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状况及各项税费交纳情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数量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底价:
包号 | 车辆品牌型号 | 竞价底价 | 每轮加价幅度 |
一包 | 长安sc5020xjhag (皖J54523) | 人民币1000元 | 人民币100元或其整倍数(交易系统设置为最多10倍) |
二包 | 长安sc6382A3 (皖J53022) | 人民币1000元 | 人民币100元或其整倍数(交易系统设置为最多10倍) |
三包 | 五菱牌LZW6376E3(皖J55156) | 人民币3000元 | 人民币100元或其整倍数(交易系统设置为最多10倍) |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团体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交易。
三、交易方式:
1、若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
2、若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电子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的流程:
第1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12时止。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意向受让方直接点击交易公告最下方“我要报名”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二:意向受让方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网上招投标”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三:意向受让方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网络电子竞价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
3、进行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件:
(1)《产权受让申请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未授权他人办理本项目业务的无需提供);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将在资料提交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料审核,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及时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关注审核情况。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第2步:交纳竞买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于2018年8月31日14时前向以下指定账户汇入足额竞买保证金。
开户行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 | ||
户名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
包号 | 账号 | 竞买保证金 | |
一包 | 人民币200元 | ||
二包 | 人民币200元 | ||
三包 | 人民币200元 |
2、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意向受让方基本账户(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从意向受让方本人账户)采取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交纳情况,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不能获得竞价资格。
第3步:参与网络电子竞价或协议转让
(一)网络电子竞价:
本项目网络电子竞价平台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竞价系统(意向受让方于自由竞价期开始前自行登录http://www.hszgj.cn→点击“网上竞价”进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无需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参与现场竞价,具体《网络电子竞价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若因自身原因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提供竞价电脑的,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订竞价机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电子竞价室共5个机位,订满为止,预定机位联系方式:****-*******、项女士。
本次网络电子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1、自由竞价期:2018年8月31日15时开始(共2分钟时间)。
2、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有人加价,则加价后立即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60秒,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无人加价,当前最高出价者为项目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特别提示:
1、上述时间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和服务器接收出价的时间为准。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不组织集中竞价。因竞价期很短,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好电脑设备,以免耽误出价。如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内已对某标的出价,应当在竞价结束前及时关注该标的的出价变动和成交情况。
3、项目成交人须于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二)协议转让:
1、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将在竞价开始前电话通知唯一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确定协议转让时间。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将在约定的协议转让时间组织交易双方对项目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保证金处置及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一)按本公告约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成交人后,项目成交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抵车辆成交款,待车辆过户完毕后,凭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合同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项目成交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二)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三)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为项目成交人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成为项目成交人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
3、违反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六、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项目成交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七、其他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现场确认了交易范围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委托方与项目成交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报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
3、项目报名期间若有相关答疑变更将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产权交易答疑变更栏发布,请意向受让方保持关注,自行查看。
4、意向受让方须妥善保管报名和竞价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意向受让方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委托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网络电子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咨询及现场实地查看联系方式:谢玉珍:136*****088
2、项目报名及竞价系统操作咨询联系方式:项女士:****-*******
3、公告条款咨询联系方式:方先生:****-*******、倪先生:****-*******
4、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交通大楼二楼2006室
休宁县卫生局会计核算中心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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