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社会资本采购招标公告
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以混合所有制发展经济的精神,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及交通运输部等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要求,庄河市政府拟在港口基础设施领域引入PPP模式,进一步推动港口设施管理运营工作,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及业绩的社会资本,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分工优势,利用其先进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可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取得更好经济效果,为庄河市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庄河市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下称“项目”)。经市政府授权,庄河市交通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交通局的委托,对庄河市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项目编号:ZTCG180808)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LOT)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实施地址
辽宁省庄河市庄河港区将军石作业区203-204#泊位。
3、项目所属领域及类型
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公共产品,为存量项目。
4、项目实施机构
庄河市交通局。
5、项目进程
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是2013年10月开工建设的,并在2015年7月完成交工验收,由大连市质检局进行的验收工作,并同时进入到项目的试运行阶段,在2016年7月试运营一年后,完成大连市港口局的验收进入到正式运营阶段。
2018年5月,庄河市人民政府授权庄河市交通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2018年6月,本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经庄河市财政局评审通过。
2018年7月,本项目《实施方案》,经庄河市发改局评审通过。
2018年8月,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完成。
2018年8月7日,发布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中标公告。
6、项目内容及方案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中标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按照20年租金62380万元20%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为12476万元。项目公司一次性向庄河市交通局支付20年的租金,获得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20年的经营权,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获得使用者付费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合作期满,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7、PPP合作期
自《PPP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20年。
(二)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表所示: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备注 |
1 | 方案类 | |||
1.1 | 年吞吐量 | 万吨 | 200.00 | |
2 | 投资类 | |||
2.1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62,580.00 | |
2.1.1 | 租赁投资 | 万元 | 62,380.00 | |
2.1.2 | 流动资金 | 万元 | 200.00 | |
2.2 | 资金来源 | 万元 | 62,580.00 | |
2.2.1 | 银行贷款 | 万元 | 49,904.00 | |
2.2.2 | 企业自筹 | 万元 | 12,676.00 | |
3 | 财务预测类 | |||
3.1 | 年营业收入 | 万元 | 9,229.30 | 运营期平均 |
3.2 | 年总成本费用 | 万元 | 6,132.37 | 运营期平均 |
3.3 | 年净利润 | 万元 | 2,065.27 | 运营期平均 |
3.4 | 年缴纳税金 | 万元 | 1,031.66 | 运营期平均 |
4 | 经济评价类 | |||
4.1 | 财务内部收益率 | 8.62% | 所得税后 | |
4.2 | 投资回收期(静态) | 年 | 10.06 | 所得税后 |
4.3 | 财务净现值 | 万元 | 2,532.54 | 所得税后 |
4.4 | 投资利润率 | 4.40% | 所得税前 | |
5 | 风险评价类 | |||
5.1 | 盈亏平衡点 | 65.22% | ||
6 | 一般类 | |||
6.1 | 计算期 | 年 | 20 | |
6.2 | 借款期限 | 年 | 20 |
二、合作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合作范围要求如下:
(一)运营项目
中标人负责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营维护。
203-204#泊位可提供服务主要有:
1)船舶停靠2)船舶的综合补给3)船舶的检修4)货物装卸5)货品的存放及运输6)公共参观7)教育培训等服务;
具体有: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2)从事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等;
(3)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4)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
(5)公共参观、教育培训等服务。
(二)运营维护
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工作,运营维护内容及要求需满足PPP合作协议约定要求。
(三)绩效评估
中标人及项目公司应配合“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PPP项目运营服务考核领导小组”按时提供绩效考核依据,并提供考核相关的组织服务与协调工作。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租赁—运营—移交” (LOT)模式,
即项目实施机构庄河市交通局按照租金评估价格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庄河港203-204#泊位及其附属设施的20年的经营权移交给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全资成立项目公司并向庄河市交通局一次性支付租金。本项目完全采用使用者付费。PPP合作期为20年。
服务期满,项目公司以约定条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收到投标邀请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供应商报名方式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及时打印“报名回执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单原件。
(3) 投标人网上报名回执码。
到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岳街15号。
售价:每套10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13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公休日休息)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3日13:30-14:0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3日14:00;
4、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1、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2、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后续安排
社会资本获取招标文件后:
1、社会资本应根据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如有)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
2、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候选社会资本。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作为向招标人的基本承诺,招标人可在确定其为中标人后,在《PPP合作协议》等中对具体条件和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4、投标人必须清楚明确,本项目存在招标人因多种原因导致中途停止招标、评审结果、招标结果不予批准的潜在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仅需向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交通局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3楼
联系人:郭 丰 瑞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南岳街15号
项目联系人:张 立 平
联系电话:****-********
邮 箱:sale@smart-pm.cn
十、监督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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