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及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及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及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已由 教育部 以 教育部关于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7]123号)、教育部关于长安大学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7]134号)及教育部关于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17]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安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和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及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内,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1)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4422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及室外等工程。
(2)长安大学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总建筑面积5274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地下人防及室外等工程。
(3)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总建筑面积533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科研人员专属办公用房、地下人防及室外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为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人文社科与建筑实验中心项目、公路基础设施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及交通运输及智能装备创新建设平台项目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单体建筑物放线、验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信息填报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影响后续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开标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5日 09时00分至2018年08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xggzyjy.cn/)上报名。
4.2 报名后,请于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持报名确认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层1101标书发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购买招标文件。于 2018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9月04日 0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地点为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场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安大学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 系 人: 吴老师、王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13层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孟乐、黄蒙蒙
电 话:***-******** 、********
传 真:***-********
网 址:www.bidonline.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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