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养护

及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针对供应商在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化养护及道路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ACG********35)答疑阶段提出的疑问,我中心根据用户方的回复意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合法的经营资格”是指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园林绿化和清洁服务(或环卫保洁)相关的资格,还是仅要求包括有关园林绿化的经营范围而不要求包括清洁服务(或环卫保洁)类的经营范围?

答:由于本项目包括绿化管养和道路保洁,因此,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和清洁服务(环卫保洁)相关资格。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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