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超市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超市第二次招标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学校超市进行招标,现将有关招标内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标项目: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超市对外承租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我校在校生1.3万人左右,教师约为600人。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超市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诺对学生封闭管理)。

2.目前学院对外公开招标图文信息中心超市经营权,超市营业面积约为120 ㎡,位于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一楼。

3.图文信息中心超市的改建费用由经营者负责承担。

四、承租时间、保证金及租金缴纳方式

1.承租期:2018年8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

2.合同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小写:100000元),合同签订前到院财务处缴纳。

3.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缴纳。租金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交至学院财务处。

4.承租权的最终确认以承租方足额缴纳租金为准。承租方应按照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

5.如经营期间严格服从管理,信誉好,师生满意度达到80%,合同期满后,下轮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经营范围和价格、收费要求

1.经营范围为:食品、********-1.html">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五金、小礼品、水果;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准除外)。

2.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得经营食堂经营项目,不得现场使用水、电、气加工生、熟食品,不得对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3.超市所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区内同类超市同种商品价格,学院对价格进行监督,不定期抽查,设立学生设诉制度,如达到一定投诉量,或发现商品价格超过市区内同类产品价格,将处以每次每种商品500元的罚款。

4.超市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和现金进行消费。

六、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校方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校方后勤处等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校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校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有违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要求。

3.在承租方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欲改变经营范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函达学校并征得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4.办理税务、工商、质检、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相关手续等产生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校方按商业用电标准收费,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5.未经校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管线、电路,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改变的,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校方有权保留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的权力。

6.承租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维持秩序等工作。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7.承租方不得对承租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承租方应保护好承租房屋的资产,如造成损坏,承租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9.超市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由承租方聘用、管理,与校方无隶属关系,由承租方负责其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保险、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执行,负责健康证办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学院对超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商品的的全部法律责任,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证师生食品安全。

11.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承租方负责超市安全设施(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费用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负责在校外安排员工宿舍及仓库,学院不提供宿舍和仓库。

14、承租方必须自行安装内部监控系统和POS机。顾客购物时必须打印小票给消费者。

七、校方的权利义务

1.校方有对校园超市的卫生、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2.校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方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承租方必须以承租方的法定名称来作为超市的标识。标识牌匾的规格材质及安装部位由校方决定,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水电计量仪器由校方统一安装。

5.校方负责对超市的日常管理和奖惩考核。

6.校方负责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学院有权在学院内另设置其它大型超市。

8.学院负责统一安装一卡机,每个1700元的安装费由承租方承担。

八、投标事宜有关说明

(1)投标单位必须是连锁超市企业,合法证照齐全(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财务状况良好,合法经营,三年年检合格,注册资金达200万以上,必须有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职业道德、有三年以上的连锁超市经营经验,其中有学校超市经营经历并经营良好的优先考虑。

(3)投标活动需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如法人代表因故不能亲自参与投标的,必须是法人代表签署授权书授权的唯一投标代理人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对学院超市采取直营连锁、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和自由连锁等方式经营。

(5)投标单位必须有品牌注册。

(6)学院及四校在职教职工、家属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7)已在学院内经营超市的经营者不得在学院内参与第二家超市的任何投标和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2.评标办法

对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采取报价法,报价高于校方最低控制价的投标单位,按报价高低进行排名,取排名高者中标。

3.资格审查文件

⑴营业执照(交原件验证);

⑵机构代码(交原件验证);

⑶税务登记证(交原件验证);

⑷食品流通许可证(交原件验证);

⑸仓储和物流配送中心(提交能说明的文字和图片);

⑹经营业绩(特别是学校超市的经营业绩);

⑺竞标思路(按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⑻管理措施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简介);

⑼服务承诺书;

⑽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须具有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代理书原件,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⑾其它需要提供证明或说明的材料;

⑿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以上所有原件均需有复印件,以便招标单位存档,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递交年租金报价文件和承诺函。

5.报价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3)报价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5)报价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报价文件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7)报价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8)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6.投标文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标书时间:

2018年8月22日上午8:40-9:00,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 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7

(3)在资格审查前,投标单位须缴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小写:50000元),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需在资格审查前一天。未中标者,开标后凭原始收据在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另补伍万元,达到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5065

开户行:江西省吉安市建行井开新区支行

(4)校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九、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方违反承租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缴的租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校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基建原因,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同时退还承租方预缴的剩余承租期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承租方必须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校方的工作。出现上述情况,如校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 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

十、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1*****071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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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中心 图文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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