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西沟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老军乡大口子水库、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西沟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老军乡大口子水库、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西沟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老军乡大口子水库、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HCZY********00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西沟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老军乡大口子水库、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经张掖市环境保护局以张环污防发〔2018〕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山丹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李桥乡西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李桥乡西沟水库;西沟水库属山丹河一级支流霍城河河流域,西沟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5km2,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二)型水库,水库总库容为48.5万m3,其中死库容3.4万m3,兴利库容30.1万m3,调洪库容15.0万m3,西沟位于山丹县李桥乡境内的丘陵地带,西沟上游有发源于祁连山区的后稍沟、大香沟、小香沟等河,其源头植被好,降雨多。李桥乡西沟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隶属霍城河水利管理处,项目区地处大黄山~永固隆起带大马营盆地北部北缘丘陵地带,地质构造简单,出露地层岩性为第四系冲洪积砂壤土、砂砾石及第三系粘土岩;最大冻土深度220cm。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所需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质量均满足《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质量技术要求;储量丰富,均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区地下水为松散岩类孔隙水,贮藏于冲沟第四系松散碎石土中,受含水层岩性及补给条件的制约,地下水储量较贫乏,属不均匀含水地段。为保障饮水质量,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 (张政办发[2008]241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饮水安全工程的饮水水源进行保护。一是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二是划定保护区,强化重点水源地安全保护;三是采用新技术,实现水质净化处理一体化;四是加强常规检测,提高水质安全检测水平;五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供水管网封闭运行;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措施:首先,在一级保护区设置围栏保护。其次是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牌;第三是清除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如垃圾等。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有机农业或种植水源保护林,避免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李桥乡西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后,可使李桥乡4个行政村,28个村民小组,1275户,人口4774人,大牲畜2644头,小牲畜38746只饮上清洁卫生安全的自来水,这对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霍城镇北台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霍城镇北台子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总库容98.3万m3 ,为小(二)型水库,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及《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本工程为V 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地震设防烈度7度,水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霍城镇北台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隶属霍城河水利管理处,项目区地处大黄山北麓山前倾斜平原下部,地质构造简单,出露地层岩性为第四系冲积砂壤土、砂砾石,项目区最大冻土深度为2.10m。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所需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质量均满足《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质量技术要求;储量丰富,均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依据甘肃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甘肃省山丹县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工程区地下水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地下水贮藏于第四系中上更新统松散岩类孔隙中,地下水位埋深110m左右,地下水位年变幅1m左右,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地下水储量较丰富,地下水位埋深大,地下水水质良好,为良好的工程水源。为保障饮水质量,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 (张政办发[2008]241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饮水安全工程的饮水水源进行保护。一是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二是划定保护区,强化重点水源地安全保护;三是采用新技术,实现水质净化处理一体化;四是加强常规检测,提高水质安全检测水平;五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供水管网封闭运行;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措施:首先,在一级保护区设置围栏保护。其次是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牌;三是清除保护区内的点污染源,如垃圾、厕所、排污口等。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有机农业或种植水源保护林,避免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霍城镇北台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后,可使李桥乡3个行政村,11个村民小组,525户,2032人,大牲畜46头,小牲畜3870只饮上清洁卫生安全的自来水,这对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老军乡大口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老军乡大口子水库;大口子水库设计总库容60.2万m3,属小(2)型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大坝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老军乡大口子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隶属老军河水利管理所。项目区地处丰城盆地南部边缘,地质构造较为简单,出露地层岩性为第四系冲洪积砂壤土、砂砾石,项目区最大冻土深度1.8~2.0m。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所需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质量均满足《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质量技术要求;储量丰富,均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区位于大口子河出山口下游,属山丹河一级支流大口子河流域,依据甘肃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甘肃省山丹县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工程区地下水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地下水贮藏于第四系中上更新统松散岩类孔隙中,含水层岩性为砂砾石,含水层厚度30~80m,受基底地质构造制约,含水层分布不连续,为不均匀含水地带,地下水位埋深>100m。为保障饮水质量,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 (张政办发[2008]241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饮水安全工程的饮水水源进行保护。一是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二是划定保护区,强化重点水源地安全保护;三是采用新技术,实现水质净化处理一体化;四是加强常规检测,提高水质安全检测水平;五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供水管网封闭运行;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措施:首先,在一级保护区设置围栏保护。其次是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牌;三是清除保护区内的点污染源,如垃圾、厕所、排污口等。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有机农业或种植水源保护林,避免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老军乡大口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实施后,可使老军乡祝庄、孙庄、老军、焦湾4个村797户3589人,大牲畜1334头,小牲畜18198只饮上清洁卫生安全的自来水,这对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清泉镇红寺湖截引、茨湖截引;项目区位于山丹县清泉镇红寺湖村境内,地处龙首山北麓山前洪积倾斜准平原区上部,项目区内无地表径流,唯一水源为龙首山北麓山前冲沟内的泉水,截引所在的红寺湖村地处龙首山北麓戈壁滩,植被稀疏,降雨稀少。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隶属马营河流域管理处。工程区地处龙首山北麓山前倾斜准平原中上部,出露地层为白垩系红色粉砂质泥岩、细砂岩、砂砾岩及第四系洪积砂壤土、砂碎石。项目区最大冻土深度为1.8m。项目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工程所需各种天然建筑材料质量均满足《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质量技术要求;储量丰富,均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水质较差。为保障饮水质量,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张掖市人民政府 (张政办发[2008]241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饮水安全工程的饮水水源进行保护。一是完善管理体系,健全安全保护和监管机制;二是划定保护区,强化重点水源地安全保护;三是采用新技术,实现水质净化处理一体化;四是加强常规检测,提高水质安全检测水平;五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供水管网封闭运行;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水源保护措施:首先,在一级保护区设置围栏保护。其次是在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牌;三是清除保护区内的点污染源,如垃圾、厕所、排污口等。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有机农业或种植水源保护林,避免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后,可使清泉镇红寺湖一二社2个社,现有308户1526人,404头大牲畜,7622头小牲畜饮上清洁卫生安全的自来水,这对提高项目区农民的健康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共划分为壹个标段;张掖市山丹县李桥乡西沟水库、霍城镇北台子水库、老军乡大口子水库、清泉镇红寺湖截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1)李桥乡西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隔离和明标亮界,对一级保护区内耕地以外的保护区加设防护栏长度2.2km实行封闭保护(734块),并在一、二级保护区四周布设水源地保护界桩190根,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居民水源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在水源保护区内设警示及宣传牌10块,垃圾清理1处。(2)霍城镇北台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隔离和明标亮界,对一级保护区加设防护栏长度2.15km(717块),并在一、二级保护区四周布设水源地保护界桩363根,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居民水源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在水源保护区内设警示及宣传牌10块,清理垃圾1处。(3)老军乡大口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隔离和明标亮界,对一级保护区加设防护栏长度2.1km(700块),并在一、二级保护区四周布设水源地保护界桩173根,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居民水源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在水源保护区内设警示及宣传牌10块,清理建筑施工垃圾1处。(4)清泉镇红寺湖截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隔离和明标亮界,在一级保护区加设防护栏长度2.3km(767块),并在一、二级保护区四周布设水源地保护界桩210根,同时加强对保护区内居民水源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在水源保护区内设警示及宣传牌16块,清理垃圾1处。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9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70日历天。

2.4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5 建设地址:张掖市山丹县。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应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加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注册建造师)。

3.4 张掖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张掖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8年8月15日至 2018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张掖市新乐小区菊园换热站二楼,联系人:王朝霞,联系电话:139*****426。)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原件等资料,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参加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9时30分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地点山丹县水务局(张掖市山丹县东大街79号),届时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携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时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自负,食宿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4日15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张掖市山丹县东大街79号,(接收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联系人:王朝霞,联系电话:139*****426)。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及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网站同时发布。

7.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7.1监督机构名称:山丹县水务局(监督电话:****-*******)。

7.2监督机构地点:张掖市山丹县东大街79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丹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公室

地 址:张掖市山丹县东大街79号

联 系 人:杨玉兴

联系电话:138*****2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址:张掖市新乐小区菊园换热站二楼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人:王朝霞

联系电话:139*****426

报名地址:张掖市新乐小区菊园换热站二楼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wwzz10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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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水源地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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